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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走了,走之前,留给我一张存进一笔小款子的太平洋卡,用的是我的名字:云无心。
他说:“这张卡留给你,我们都知道密码,我会记得叮嘱秘书随时查询。如果你遇到什么困难,把钱提空了,我会安排秘书存款进去。”
这样的关照,比我期待的还要好。
这使我在他走前的最后一天,忽然对他生出了几分真情。此前,使尽种种手段,也说过许多甜言蜜语,都是做戏,但是那一天,跟他挥手道别时,我眼中的泪痕却是真的。
我会对许多不相干的人免费赠送我的笑容,但从不奉献泪水。
眼泪,是我最珍贵的真实。
吴先生走后,我多少有些落寞。毕竟,他是惟一一个在临走时追问我名字的客人。
他在离开梅州之际,在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临别前夕,问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的名字叫什么?
就冲这一点,我知道我和他之间,不是嫖客与妓女那么简单。
嫖客不必关心妓女的名字。
我怀疑吴先生是不是有一些爱我。真诚的,不止于肉欲与美色的,那种属于纯精神领域的爱情。
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我也还是渴望爱情的。
从大一,到现在,不曾改变。
大学时代的我曾经如此美丽。
如花的年纪,如花的样貌,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零花钱丰富,处处表现得都像一个公主,谁会了解那钻石冠后面半弃儿的辛酸?
每天下了自习,都有小男生站在寝室门外等;电话铃一响,室友们头也不抬说:“无心,找你的。”所有的节假日都被约会塞满;光是挑选周末晚会的舞伴已经让人头痛不已
舞会在大教室举行,雪白的日光灯管,简单的音响设备,没有乐队,没有布景,把课桌推到墙角辟出一片乐园,男生女生羞红的脸,眼神不敢相对,可是眼里满是流光溢彩。我总会在舞会进行到多一半的时候才进入,引起小小骚动,艳羡与妒恨的眼神纠结在一起包围着我,不相识的男生走上前来问:“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展开一个安琪儿般甜蜜单纯的笑,不回答,亦不拆穿。校花云无心的名字,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不过是要借这个老问题来亲近罢了。
隔了那么多年,又有人来问我了:你叫什么名字?
问的人,是真的不知道,虽然早已亲近。
青春的铺满鲜花的成功路是在什么地方忽然转入岔道的呢?
昨天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庄子研究的何教授的关门弟子,转瞬间成了“夜天使”的女歌手,靡靡之音取代了朗朗书声,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舞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难得有人问一句“你的真名是什么”已足以令心潮澎湃
为什么我会是我母亲的女儿?
我对夕颜说:“为什么我会是我母亲的女儿?”
夕颜答:“这是没得抉择的。”
那一刻我如遭雷击。
这明明就是我的口吻,夕颜仿佛一面镜子,不,仿佛是我另一个自己,替我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来。
但她只是轻轻叹息:“无心,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不,我们是两种人,截然不同。”
“有什么不同呢?都是成长在破碎的家庭里,却苦苦地寻找完整。”
我再一次被击中了。无边的恨意涌起。恨她的聪明,恨她的清醒,恨她那么彻底地看穿了我,而我却对她一无所知。
夕颜在泮坑之游的当晚请假。但是关于她的故事,她的身世之谜,却不断地有新的版本传来,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流言就像一床张开袖子飞舞的陈年旧棉衣,拍打上去,灰尘“嘭”一下飞起,从一间屋子飞到另一间屋子,从一个人面前飞到另一个人的面前,经过之处,灰尘扑面,每个人都好像试穿过一次似的,身上留下了棉衣的气息。
流言飞到吧台,推销洋酒的xo小姐满脸酒意地告诉大家:知道吗,shelly的妈是个好风流的女人,背着老公偷人,生下女儿来连谁是孩子父亲都弄不清楚。shelly的爸爸,哎,那天shelly说叫什么来着?对了,林大志。那个林大志开始被蒙在鼓里,把女儿养了那么大,可是就有八年前,一个不小心,竟把秘密给拆穿了,你想,一个男人呀,哪里受得了这种羞辱,气得当天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连封信都没留下。
至于那个偶然机会,大概情形是这样——shelly生了某种急病需要验血,一验,发现shelly血型是ab型,而林大志是a型血,夕颜妈妈是b型血,a型和b型血的人怎么可能生出ab型的女儿呢?于是shelly的身世之谜就被曝光了。
一个伴酒小姐出来打岔:“说得这么专业,好像你对血型多明白似的。”
xo言之凿凿地反驳:“血疑里有过这样的情节,你没看?”
电视故事就是他们最强有力的依据了,电视里有过的,当然生活中也可以有。抬杠的人立刻矮了半截:“血疑里这样说的吗?我小时候也看过那个连续剧,记不清了,那时候太小,哪里记得住?”
周围的人哄笑起来:“你不过是想说你年龄小,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吗?”
嬉笑中,棉衣伸出袖子又飞到了调音室去,dj乾仔就像平时主持节目一样,抑扬顿挫很煽情地说:“你们仔细看过shelly的面相没有?左眉高右眉低,这种面相最克父母的。他老豆离家,八成是因为父女誓不两立,除非一方离开,不然非死即伤,做老豆的为了保命,也为了保住女儿,不想让女儿走,就只好自己走了。唉,命里八尺,难求一丈,最后还是客死他乡了。”
“真可怜!”阿容当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响应的“面相术最灵了,乾仔,你会相面吗?”
于是话题转到面相学上去,等把那点有限的相术交流完了,夕颜的面相克父也就成了定论。而乾仔则俨然成了相术专家,成了人群的中心。
这让旁的人觉得不安,怎么这样有创意的想法自己就没想到呢?于是便绞尽脑汁,于是便花样翻新,于是便另辟蹊径,于是便语不惊人死不休,于是便有了更新的桃色传奇:
夕颜其实是个弃婴,是林大志在城墙根儿捡的,养到十几岁,眼看夕颜一天比一天大,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清秀,便动了染指之心。但在调戏养女的时候竟被夕颜的母亲撞破,于是恼羞成怒,离家出走
此言一出“啧啧”声立刻响成一片,有人叹息:“养父非礼养女的事儿可多了,我们邻居就有一家”有人置疑:“上期在杂志上看到一篇纪实故事,好像和你这情节差不多呀。”也有人恍然大悟:“难怪shelly好像总是不大开心的样子,对男人又那么冷淡,肯定是被养父吓怕了。”
“啧啧”
“啧啧啧”
关于他父亲林大志的死因,就更加版本多样。有说他父亲参加了黑社会,在梅州被乱刀砍死的;也有说林大志做了和尚,要不怎么会葬在泮坑神庙附近呢?更有的说林大志是个盗墓贼,来泮坑挖宝,结果死在墓穴里的整个一部金庸小说的框架。
每个人都是天生的编剧家,虚构故事的能手,区别只是有的人用笔写,有的人用嘴说,还有的人则藏在黑暗里自个儿恶意地猜。
如果你在“夜天使”里看到三三两两的服务员聚在一起,听说书一般聚精会神而又兴高采烈,那一定是在议论林夕颜。
长着袖子的流言棉衣在各门各室间飞舞着,拍打着,张扬着,灰尘厚厚地盖住了“夜天使”每一个角落,蒙住了人的眼睛。
夕颜在众人的议论中渐渐面目模糊——一个弃儿,一个私生女,一个克父克母的“地煞星”
即使最善良的人,也会选择其中最温和的一种说法来相信:她父亲有了相好的,抛弃了她母亲和她,另寻新欢。
但是真相呢?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有关死亡的故事,像一株艳紫的罂粟花,在我心灵深处妖娆地绽放。
我买了大堆补品,特地请秦晋代唱全场,自己跑到宿舍来探病。
像蝙蝠扑向黑夜,露珠死在黎明,死亡于我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
很意外地,后台总管阿坚也在,正给夕颜煲栗子鸡进补。
鲜活的鸡,拔毛放血,滚水烫了,用筷子掏出五脏,然后灌水洗净——不肯破膛,要保持鸡的原气——塞进提前剥好分成两瓣的栗子,封紧,放进冰柜里保存一夜,使栗子入味,然后放进姜片、红枣、盐、白干等佐料小火慢炖,直至栗子软熟,鸡骨头也酥了才起锅。
是典型的北京小吃,却用南方做法,香味从楼下厨房里一直飘上来。
我馋涎欲滴,兼妒火中烧——从来没有人如此用心地为我煲一味菜。
我向夕颜讲起三岁时的经历,父母的离异,母亲的冷漠,直到自己的离家出走。但是我没有告诉她我那著名的母亲的名字,也不会说我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是为了何教授。
想知道对方的故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倾诉自己。
夕颜沉静地聆听,她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非常懂得在什么时候配合什么样的表情,而绝不打断倾诉者。
可是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倾诉,而是希望她也同样地坦白。
然而她只是说:无心,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成长在破碎的家庭里,却苦苦地寻找完整。
“为什么?”我的声音尖锐起来“你的破碎是什么?我们俩是两种人,我们根本毫无相同之处。”
夕颜望向我的眼神,如此澄澈见底,在她的眼中,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投影
千不该万不该,阿坚在这个时候端着栗子鸡煲走上楼来,脸红红的,不知是不是因为炉火太热。但他眼中那种奕奕的神采是我识得的,当年将何教授请至家中小宴,我亲手为他添酒时,便曾经这般地兴奋。
我心里一动,暗暗诧异,表面上却只做无心:“阿坚你不去上班,跑到这儿来给夕颜开小灶,不是偷厨房里的鸡报公账吧?”
“怎么会?”阿坚憨笑,摩拳擦掌“wenny,你吃不吃?你要吃我给你也盛一碗,尝尝吧。鸡是我昨晚亲自去菜市场挑的,只有调料是从俱乐部里拿来的,一点点盐和酒,不算贪污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沾沾夕颜的光。”我说着望向夕颜。她却只是心不在焉,置若罔闻。以她的聪明不难看出阿坚对她的倾慕吧?却偏偏做这病西施精神恍惚的样子,浪给谁看?
我用勺子在碗里慢慢地搅着使汤凉下来,脸上笑着,暗地里咬牙切齿。
是可忍,孰不可忍!有人专门为她煮菜,而我,仅仅是分一杯羹者。怎样的耻辱?!
一个女人仇恨另一个女人有时不需要理由,也许只因为对方比自己更受欢迎。
太多男人的眼光留连在并不美丽的夕颜的脸上。
而她的笑容如此淡然。
同样是女人,我要出卖色相才能换来一点金珠银饰,她却只用轻描淡写的一颦一笑即可让人心甘情愿挥汗如雨地替她煲汤,为什么?!
苦苦忍耐,我才没有将心中的汤泼向她的脸,泼掉她的清风明月的笑容,泼掉她的装腔作势的优雅,我恨!如果不能战胜夕颜,不能使她流泪,我云无心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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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坚走后,我问夕颜:“秦晋和阿坚,你喜欢谁?”
夕颜一呆,脸色在毫无准备的询问下忽然失了血般苍白,转瞬又涨得通红。
“俱乐部的人都说阿坚在暗恋你。”我笑,故做轻松地问“你知道吗?阿坚为了你到处跟人吵架,秦晋刚好相反,一言不发,对整件事从不表态,真够酷的。你也知道,那些八婆们把秦晋、阿坚和强仔并列俱乐部三大酷哥呢,你一个人就包揽了两个,她们还不气死?尤其秦晋,大家都喊他男歌星,想着法儿吸引他的眼球,你和他走得那么近,羡煞旁人了。”
一边说,我一边暗暗地留意夕颜的反应,她脸上阴晴不定,眼中渐渐泛起晶莹。不用回答,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她爱的人,是秦晋。
“我爱的人,是秦晋。”果然,夕颜清清楚楚地说。
她这样说了,反而让我震惊。爱,这个字太尊贵,太沉重,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的我们,可以说喜欢,说中意,说合心水,说有感觉,甚至,可以随时相拥上床,但,绝不会轻易言爱。一旦出口,就再也收不回。一旦承认,就要背负下因为爱而带来的诸多苦难和泪水。即使,只是一个女子在另一个女子面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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