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毕竟他们多住一天院,就会给医院多带来一天利润。”
“如果这些病人都不出院,长时间下去就会照成病房空缺,这样下去也不收拾。”
“这些病人只是在拖延出院的时间,也不可能会一直都住在这里,反正这个医院比较大,后面那块空地院长已经在规划二期工程了。”
两个人朝着后院走去,这里有一排旧楼是职工宿舍,旁边是食堂和几个超市,难怪可以不用走出大门,基本这里应有尽有。
往里走,看到一个荒废的操场,里面长满了半尺多高的杂草,也许因为是自己比较喜欢篮球,林山烨特意多看了几眼。
“夜风,看你这身高和体形就知道你会打篮球,一定打的非常棒对不对?”
打篮球?林山烨的大脑在急速运转,他一定会打篮球,不然不会盯着这里的篮球架看了又看,甚至还有种想跳跃投篮的举动。
突然间,他的大脑就像轰炸机般轰了一下,他仿佛看到一群人打篮球的情景,其中有一个人就是他,他穿着蓝色的球衣,看起来那时候他的年轻非常轻,脸色的神采充满朝气。
因为他的身形挺棒,打起球来姿势很好看,从旁边的欢呼声就可以看出,他是篮球主力。
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个长得比较帅的男生人,球打的也和他一样好,只是在接球的时候,他让给了那个男生,让对方成功的投篮。连续三次他都把球让了出去,最终和那个男生获得了胜利,引来了女生的围观和尖叫......
费小蝶用狐疑的眼睛望着泥塑般的他,轻拍着他的肩膀:“夜风,你怎么了?”
“这个篮球场?我刚刚好像看到自己在打球,我把三次的球都让给了一个男生,男生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还。”
“夜风,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就像你刚刚看到的打篮球场面,一定就是你以前的记忆,那个男生一定就是你最好的朋友,不然你怎么肯把球让给他?”
“我最好的朋友是谁?谁是我最好的朋友?”
林山烨用力摇头,希望能把记忆唤出来,但还是一无所获,但是男生的脸他却记了下来。他想,如果给他一支画笔,他或许能把男生画下来。
“小蝶,如果我的大脑每天都会跳跃出一些记忆片段的话,是不是我很快就能恢复记忆了?”
费小蝶摇了摇头:“这个不好说,也许你的记忆很快就能恢复,也许需要一段时间。你不用担心夜风,你跳出的记忆越多,就越容易增加你记忆的恢复度。”
“我现在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个男生对我很重要。”
“那他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费小蝶的脸上露出了红润,他大脑里的碎片跳出的不是女生就好,就证明他还没有女朋友。
这个操场很大,两个人还没有走一圈,似乎这个操场引起了林山烨的共鸣,接着他的大脑又轰动了一下,跳出了一个碎片:他和那个背着书包的男生肩并肩走来,两个人坐在操场旁边的长凳上,他将热狗和奶递给男生,男生的脸上似乎有心事,没有去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