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痛感,只是觉得心烦意乱罢了。
对,只是心烦意乱
“瑷琳,我问你哦。”
“什么?”
“你有想过要改变吗?”
“改变啊?我想想”唐瑷琳以食指指尖点了点下巴,歪着头道:“有很多耶,你问的是哪一种改变?”
“像是生活形态啦、穿着品味啦、休闲兴趣什么的。”
“哦,有啊有啊!当然有。”唐瑷琳的眼神突然亮了起来,仿佛未来的路上一片璀灿“我有超多事情想改变,所以我才会努力跑趴,看看能不能钓到谁家的公子,从此之后过着贵妇一样的生活,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顶级货。”
“”沈曼曦突然觉得自己问错人了“算了,你当我没说。”
“欸?为什么?我有说错吗?”
“没事没事,你没说错什么,只是我要去洗澡了,晚安。”她马马虎虎地结束了,连电视也忘了关,匆匆起身躲回自己的卧房里。
事实上,她最初的室友并不是唐瑷琳,而是伊玫。
大概是两三年前的夏天,她和伊玫同时进了现在的公司,因为当时两个人都是公司里的新人,自然而然便产生了革命情感,最后甚至决定合租下一间两房一厅的老公寓。
房东是个不缺钱的退休老太太,人很好,尤其心疼那些独立在外打拚的年轻女孩,两、三年下来租金也没涨过,所以她们也一直没有打算要搬离。
直到去年初,伊玫结婚搬去了夫家,她不得已只好再找一个室友进来分担租金,这一找便找来了唐瑷琳。
她和唐瑷琳在大学的时候就相识了,因为外貌水准相仿,穿着打扮也同样讲究,于是不知不觉渐渐愈走愈近,当时还被学校的男生称作是商学院的双校花。
唐瑷琳这个人并不是不好,只是太过世故、太过物质化,她总嚷着女人若是长得漂亮就要懂得拿来当武器。
要找乐子,就找瑷琳;要聊人生,那就千万别找她。讲直白些,唐瑷琳是称职的酒肉朋友,但绝不会是良师益友。
当然,不可否认透过唐瑷琳的牵引,她确实结交过不少知名企业小开,衣橱里那一整柜价值不菲的名牌衣装全是那些男人送的,然而曾几何时,她看着那些昂贵的礼物却已经毫无任何的喜悦。
每当她生气、不开心,男人总是以首饰、包包来打发。最后,她自己也开始渐渐明白,那些男人根本不在乎那一点钱,却总是拿钱来换取女人的原谅。
这是否代表着这个女人就跟他花掉的钞票同样微不足道?
当她寂寞的时候,男人不见得会陪在她的身边;当她生病虚弱的时候,男人更是肯定不会在她的身边。
曾经她有个金融新贵的男友,年收入上看千万,却在她病得几乎走不出门的时候说:“我工作很重要,别传染给我。你自己去看医生吧,车钱、医药费,还有看你想吃什么,要花多少钱都算在我头上。”
那番话令她心灰意冷,病还没痊愈就先和对方分手。想想,她的感情路似乎老是陷入了这样的漩涡之中。
是命中注定?还是她咎由自取?
突然,卧房的木门板被外头的人敲了两下,打断了她的思绪。
“喂,女人。”那是唐瑷琳的声音。
她开了门,倚在门框边“怎么了?”
“礼拜三晚上,那个george要开生日趴,你要去吗?”
“谁?”哪个george呀?
“你这么快就忘记啦?十月从美国回来的那个男生,读经济的,半个月前不是才见过?”
“哦哦我有印象了。”听说那男人一家都是炒股票致富,光是家族的房产就有五、六亿的价值。
可是,她兴趣缺缺。
“要不要去看一看?顺便介绍几个不错的男人给你。”
“不太想去耶,懒懒的”
“懒懒的?你真敢说,也不看看你自己现在多邋遢,就算有男人送上门来也会被你吓跑。”
沈曼曦听了,冷笑一声。邋遢吗?就算她穿得光鲜亮丽出门,某人也还是照样会被她给吓跑。
“你就去露个面吧,不然你这样堕落下去也不是办法,是该出去透透气、找个男人吸点养分回来了。”
是当她蜘蛛精吗?还吸点养分咧。
唉。她叹了口气。“好吧,我去。”
“干么答应得那么不情愿?”
“星期三晚上耶,下班都几点了,还跑趴,多累呀。”她说了个极其大众化的借口。
“那你要自己过去吗?还是我等你回来再一起出发?”
沈曼曦摆摆手,兴味索然,道:“还有四、五天的事,你急什么急,到时候再说。”
“哦,好啦。”唐瑷琳见她心情低落,也不想自讨没趣,撇了撇嘴便径自转身走开了。
有那么一瞬间,沈曼曦是真心希望住在这个屋檐下的仍然是伊玫,而不是刚才转身走掉的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