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学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叶榛都很忙。
是的,毕业前夕他在考虑分配问题,而我是因为太优秀,被一刀切老师总抓去当苦力。一刀切老师说我天生就是外科大夫的料,体力充沛,眼疾手稳,胆大心细。我倒没看出来他那么求才若渴,每回都被他抓去努力“培养”的结果是,我能坐在解剖室里一边给落下太多的同学上小课,一边啃掉整份红烧排骨饭。
我打电话跟叶榛汇报,他很没同情心地笑。
听见他笑,我就高兴,我喜欢听叶榛笑,鲜活甘美的,像潺潺不断的山泉。
可是在这笑声里,我听见了一些与寂寞有关的东西。他刚跟卓月分手不久,而且是单方面的,他需要时间,显然这时间还不够。他需要倾诉,然而,每次都是我打电话给他,拼命跟他讲话,而对于他的一切,我却一无所知。他也答应给我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就像是对他自己的一种纵容,他并不觉得快乐,可也不想跟任何人说。
“叶榛,这周你轮休吗,你带我去看电影行不行?“
“对不起果果,这周末我得回家。”
“好啊,我从来没去过你家。”
“下次吧。”叶榛顿了一下,斟酌着话“现在有点乱。”
我不太懂叶榛的意思,我只知道叶榛不想带我回家,他不知道怎么介绍我。他答应给我机会,可我们之间什么都还不是。而且他刚刚跟卓月分手,这一切确实不合时宜。可什么时候才适合,我还要等多久?
我毕竟年轻,沉不住气,咬了一会儿电话线,笑起来:“行啊。”
叶榛明显地松了一口气,又跟我扯了一些有的没的才挂了电话。我一宿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早就搭地铁去往我的目的地。别问我去哪里,我从来就不是个听话的孩子,当然说话也不怎么算数。也别问我怎么知道那个地方的,不怕大家笑话,平时背书要了我的亲命,可是关于叶榛的一切我都是过目不忘的。
这是一片老别墅区,白桦树和梧桐树都已经长成,春后吐出了嫩叶,已经能看出盛夏郁郁葱葱的景色。每家每户门口都种着太阳花和新鲜的竹子,欧式的铁门里,能看见整理得很工整漂亮的花园。记得很多年以前,大概我还上小学的时候,因为我捡了一条狗养在家里。那小狗胆子很小,看不见我就玩命地疯叫,结果惹得邻居家彪悍的大婶不干了,跟田美女隔着个阳台吵得整座楼都鸡飞狗跳。
最后老唐没办法,跟我讲了一大通道理,什么家属楼不好养狗啊,会扰民啊,会随地大小便啊,破坏邻里和谐啊。而后蹲在那里一边看我喂狗,一边恶狠狠地说着豪言壮语:以后等爸爸有钱了,就买繁花苑的别墅,一栋住,一栋给果果养狗!
而现在我发觉与其等着当教书匠的老唐飞黄腾达,倒不如直接嫁个家住繁花苑的男人,一劳永逸啊。走到西区62号,我朝院子里张望,院子里架着大丛葡萄架,铺着漂亮的草坪,墙边堆着不知道品种的各种花草,还沾惹着水珠,一条金毛寻回犬和一条德国牧羊犬卧在草坪上,听见声响都翘头伸着大舌头盯着我。
我按了门铃,一阵清脆的鸟叫声后,熟悉的身影从门内闪出来。
叶榛看见我两眼都瞪圆了,两条狗撒欢儿地跑到他身边摇尾巴。我冲他“嘿嘿”一笑,招招手:“我怕你太想我,所以就过来啦。”
他几乎要苦笑了,就那么站在门口,发着愣,大脑cpu迅速发烫报废。我还有闲情逸致看清楚他光着脚踩在门口铺的木地板上,阳光埋在他的肩头,他一半的身子陷入暗影里,头顶有树叶子扑啦啦地响,还有麻雀争食的声音。
我是一个入侵者,不请自来,并不受欢迎。
直到屋里传来个中年女人的声音,绵软好听的音质:“小榛,是谁啊?”
叶榛回过神来,大声说:“是我的一个小朋友。”
而后他过来开门,两条狗跟过来,我好心情地跟它们打招呼:“汪。”
热情的金毛扑上来,酷酷的德国牧羊犬不屑地把大脑袋转到一边。叶榛没再说什么,带我进了门,再转过脸时,已经是笑着的脸。而后我就看见叶榛的妈妈,她完全不像个有二十多岁儿子的母亲,看来很年轻,而且气质优雅温和,是个美人。叶榛很像她。
“妈,这是唐果,我的一个小朋友。”
不等叶妈妈从巨大的莫名其妙中回过神,我就扑上去抓住她的手:“阿姨,您真漂亮啊,要是您跟叶榛在街上走,我绝对当您是他姐姐。阿姨,您别惊讶啊,我跟叶榛认识好多年了,其实早就想来拜访您了。没什么好拿的,这是我妈自家酿的葡萄酒,就给您提来两瓶,养颜的!”
好听的话谁都不嫌多,而且我是出了名的口蜜腹剑,中老年人的女儿和儿媳妇范本。叶妈妈她要求再高,她也是个妈。而且叶妈妈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拍拍我的手,笑得心花怒放:“来就来吧,还带东西。小榛也真是的,都不提前说一声。”
叶榛还是笑,笑得我头皮发麻。
然后一整个上屋他都没怎么理我,他有些消沉。我想在我来之前,他跟他母亲之间一定在谈什么让彼此都不愉快的话题。快到中午时,保姆做好了饭,叶妈妈指使他去买饮料。他看了我一眼问:“要不要一起去?”
我想了想,他一定有话跟我说,于是点头:“好啊。”
正午的太阳暖洋洋的,跟在叶榛后面,那条金毛巡回犬跟在我后面。
头顶是绿荫,红砖墙,发白的石板路面,曲径幽深。
我头一回不知道要跟叶榛说什么,大约也是心虚,不请自来这种事真的很不礼貌。叶榛不会喜欢。于是只能干巴巴地跟着他,等着他发火也好,骂我也好,我都能忍受。这种感觉有点像小时候打针,药棉已经抹到了皮肤上,只等那突如其来的针扎的疼。
叶榛带着我一直走到社区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几听雪碧和啤酒,而后把塑料袋放到金毛的嘴下,让它叼着,拍拍它的大脑袋说:“公主,回家!”
而后那只叫公主的谄媚的狗,摇了摇尾巴,屁颠屁颠地跑了。
“现在没别人了。”他说。连狗都没有了。
“你要灭口?”
叶榛又沉默了,他藏身在阴影里,我站在赤裸裸的阳光下。光线太急,我睁开眼睛也看不太清他的脸。
“果果,我想过了,我不能给你机会,我们不合适,我九月就要去部队了。虽然现在我妈还不能同意,但是,我会用这几个月的时间让她同意的。”他声音低低的“我没办法爱上你,我不能骗你,这对你不公平。”
“你没试过怎么知道?”我觉得痛,睁大眼“叶榛,你答应过的事情,你不能反悔,我不接受。”
“果果,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叶榛,你到底在怕什么?”
我向前走一步,他退后一步,伸手做了个禁止的手势,背已经贴在墙上。我走进暗影里,已经看清他的表情,决绝而温柔的,毫不退让的。他的眼睛是含笑的,滚动着光芒,堆满歉意:“我不确定未来,我害怕毁掉你的人生。”
“叶榛,你在找借口!我不接受!”
他突然笑了:“放手吧,就像我一样。”
不,这不一样。
我不是卓月,我也不是他,我不是他们,他们可以潇洒的祝福对方,我不可以,也不可能。爱的另一端是什么?是恨?不对!爱的另一端还是爱,也只能是爱!放手?我从未想过。我的字典里根本没类似的词语。
我瞪大眼睛,感觉到脸上有湿意,然后我听见自己卑微的乞求声。
“叶榛,别让我放手”
如果我放手,那就是永不。
叶榛看着我,目光灼灼,是坚决的。
这个我追逐了三年半的男人,他就要走了,别人不要他了,他也不要我。
是继续,还是永不?
最后,我问:“叶榛,是不是现在我让你很为难,很麻烦?”
他扬起嘴角,阳光穿过叶隙,也穿过他的眼睫,那一瞬间,他像在散发温柔的月光,眼珠像透明纯净的黑水晶。他是善良的,他不忍刺伤我,可是我已经寻到了答案。
“果果,不会的,我想让你高兴,但我没办法欺骗你。”
我爱一个人,我只会让他觉得愉快幸福,若是我给他带来了麻烦痛苦,那是为了什么?
那就不是爱了,那是折磨,是刑囚。
“好!”我抹了把眼睛,大声说“我放手!”
叶榛怔住了,一动不动。
“但是叶榛你给我记住!我放手,是因为我爱你,我不愿意让你为难!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愿意像我这样爱你!假如你后悔了,也不要告诉我!因为我不想知道!你一定要过得快乐幸福!否则就是对不起我!”我吼着,没出息的泪如雨下“叶榛,你给我记住了,我没后悔爱上你!今后也不会吝啬爱上别人!我也会幸福!所以你可以放心忘记我!”
说完我蹲在路边放声大哭,叶榛一直默默陪着我。
我没有去猜叶榛在想什么,我只能无力地哭。等哭得差不多了,我没有再回叶榛家,离开了繁花苑。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这世上还有我拼了命也无法到达的地方,也有我拼了命也无法给的幸福。
2
我正儿八经地消沉了一阵子,恹恹的,像生了病,我失恋了。
柯杏香同学很是不以为然:“你还没恋上,怎么能叫失?充其量是个恋爱未遂。”
于是恋爱未遂的我的世界,因为少了叶榛而突然空白茫然起来。我需要找个事情把这些空白填满,我不太习惯闲散。于是大片空白的课余时间,我开始像班上其他同学那样开始找工作赚生活费。老唐每个月给的钱,我自己花倒还能够用,再加个饭桶夏文麒就捉襟见肘了。
最后还是杏子托她的学姐在一个挺火爆的动漫餐厅给我接了个钟点服务生的活儿。
做服务生很辛苦,可是待遇不错,每小时十块钱。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服务生穿的制服比较奇怪,还要应付客人的拍照要求。老板叫蓝冰,长得中性,打扮起来比男生还像男生,是比柯杏香高几届的学姐,学英文的。
我进店的第一天就领了一套日本女巫服,被客人们拉着拍照,剪刀手,璀璨笑容,笑到最后都有些面瘫。
每天都周而复始,学校,餐厅,而后是家里,三点一线的忙碌,很累,可也闲下来又空虚得要命。这天我给夏文麒生活费,他接了以后,才闲闲地说:“其实管我伙食这件事,你反悔也行啊。”
我呸他一口:“你见我什么时候反悔过?”
“是啊。”夏文麒的死鱼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你啊,就算后悔也会烂在肚子里,逞强。”
“夏半仙!夏面瘫!你别笑了,怪恶心怪变态的。”我觉得身上发毛,比吞了苍蝇还难受“我走了,脆脆先帮我保管着。”
“你老带着骷髅头乱跑什么?”
“脆脆是我的护身符,一刀切老师说了鉴于我表现良好,把脆脆送给我做纪念品的。”
“你俩都不大正常。”夏文麒接过脆脆,很嫌恶地塞到包里“我回家了,走路看车,拜拜。”
他从一人高的墙头跳下去,背着夕阳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坐了一会儿,也跳下去,乘车去打工的动漫餐厅。以往我很讨厌夏文麒跟着我的,即使我俩狼狈为奸的关系根深蒂固,我还是讨厌跟夏文麒搅在一块儿,讨厌他的死鱼脸和自以为是。当然夏文麒也讨厌整天生龙活虎精力无限的模样。可现在连头疼我的夏文麒都开始担心我,看来我的状态真的很糟糕。
我想念叶榛,非常的想念,想得快死了。就算我把他的号码从手机里删掉,但是脑子里那串滚瓜烂熟的数字却删不掉。
杏子说二十一天养成习惯,这一个多月都过去了,我还是想念叶榛。想念他孩子气的笑容,还有明亮的双眼,叫我祖宗时的无奈。有什么东西在骨头里生根发芽,已经很难剔除。那就长着吧,看你能枝繁叶茂,还是枯萎凋零,都交给时间。
嗯,时间真是残酷的东西。
转眼就到了四月底,天气开始渐渐热起来,白杨树上长出了长长的毛毛虫,在微热的熏风里呼啦啦地往下掉。
这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跟张眠通电话,我喜欢听他讲在山里逮兔子和野猪,听他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比中央三套的人与自然还有趣。只是聊着聊着,他聊得忘形大脑短路,无意间透漏给我一个消息:卓月要结婚了。
我傻傻地抓着话筒,五味杂陈,这也太快了,刚甩了叶榛没三个月,准备嫁妆也来不及啊,竟然要结婚了。我恨恨地磨牙,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恰好次日是周末,我直接杀到叶榛的学校,站在他面前,瞪着眼说:“我都知道了!”
他看起来倒是很高兴的样子:“你知道什么?”
“卓月要结婚了!那个没良心的混蛋女人!”我把牙咬得咯吱咯吱响“我恨她!”
叶榛伸手弹了一下我的额头,声音低低的:“又犯傻。”趁着我火冒三丈地喘粗气,他扬着迷人的笑脸露着珍珠贝齿“饿了吧,我请你吃饭。”
“谁稀罕吃食堂啊!”“只有食堂。”叶榛省钱省得很无耻“要省钱娶媳妇啊。”
“娶我吧,不用你省钱!”说完我才知道自己又犯错误了,说了不纠缠他,只能吐了吐舌头“我开玩笑的,我已经快忘记你了,很快就会忘干净的。”
叶榛心情很好的样子,笑得那个如释重负心花怒放。
我在他的学校里玩了整天,晚上回去的地铁上,我收到叶榛的短信:果果,谢谢你愿意原谅我,^^。
我愣愣地看着,那专属叶榛的调皮的笑脸符号,无奈地笑了。这个傻瓜,他到底在谢我什么呢?明明都是我在纠缠他,可是我的到来却让他那么高兴。在叶榛的世界里,我根深蒂固,我是他喜欢的小朋友,他愿意尽心疼爱的小朋友,却与情人沾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几年的感情已经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割舍的。
既然割舍不掉,就让时间来成全吧?稀释淡忘或者积累成伤。
3
卓月选择在五一结婚,真是土气的日子,在b市六星级的沿江酒店。
迎亲的车队里不乏让人流口水的名车,绕着市内的环路转了一整圈。因为六星级准备的自助餐婚宴里不少好料,我便缠着叶榛带我来混吃混喝。我们在酒店碰面,我从没见叶榛穿得那么正式,合体的休闲西装,胸口别着一朵玫瑰和伴郎的胸牌。
他真是帅得惨无人道,比那个新郎不知道英俊多少倍。
“你什么时候变成伴郎了?”
“伴郎临时有事来不了,于是月儿就拜托我。”叶榛稍稍正了正领带“怎么样,帅吧?”
那笑容真是得体,我点点头,喉咙被塞住,整个胸腔都被塞住。我拼了命去爱的叶榛,那个女人却这样委屈他遭践他。我低着头跟他进了酒店。顶层是全玻璃景观,很是豪华,新娘与新郎挽着对方的手,在司仪的主持下进行着人生中最幸福庄重的一刻。
这婚礼的司仪真他妈会煽情,什么感谢父母,感谢人生,感谢老天爷,把双方家长都说得眼泪哗哗的。我扭头看坐在旁边的叶榛,微微上扬的唇角,滚着水光的眼睛,微微颤抖的手指泄露了他的情绪。
我心如刀绞,仪式的最后,伴郎和伴娘拿着婚戒上台。我不管任何人的眼光,像保镖一样亦步亦趋地跟着叶榛,听见不少窃窃的笑声。叶榛把戒指递给卓月时,真诚地说:“月姐,姐夫,祝你们永远幸福。”
卓月红着眼:“谢谢你,小榛,你的祝福对我很重要。”
他继续微笑,而后默默走下台,仪式还在继续。那么多人,都在见证他们的幸福。我忍不住了,拉着叶榛出了门,走进楼道里。他一直默默地跟着,没有问我去哪里了,也没有停下脚步,乖得像个小孩子。
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地板上,溅起尘埃。我摘掉他胸前伴郎的配花,揪着他的衣襟,强忍着哭声以至于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我的心已经痛得快要裂开,我挚爱的,我现在已经心疼得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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