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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少年都围聚在尸堆旁,用充满尊敬和畏惧的目光注视着人群中央的宋小叶。
尤其是已经把他奉作主人的威森眼中,更是放射出无法掩饰的热切与忠诚。
谁也没有想到:在山谷旁边的一眼泉水里下毒,竟然会导致两千多名人类精锐彻底丧失战斗。
一点微不足道的毒药,在这种时候爆出来的威力,堪比两个齐装满员的魔军千人大队。
从暗中追上这支悄悄翻越幽暗山脊人类军队的时候起,宋小叶的脑子里就在飞快地思索着:究竟能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把对方一网打尽。
在异星文明的古老战争史上,“火攻”
从来都是使用最频繁,见效也对快的密战之法。
幽暗山脉的地形适用火攻。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放火也等于在烧自己。
那么,就剩下另外一种选择————毒杀。
既然对方已经扎营,那他们就得吃饭、喝水。
从小就在山林里狩猎长大的宋小叶,对于林地间的泉眼位置早已了然于心。
至于毒药,那就更加简单。
猎户们箭头上所涂抹,带有强烈麻痹作用的毒液,正是来源于一种随处可见的矮小植物。
就这样,一星战将拉齐钠所率领的的精锐部队,没有被险峻的高山拦住,也没有被可怕的毒蛇猛兽所阻挡。
到头来,却浑然不觉地倒在看似最安全,且散着浓郁香气的汤碗里。
“把人头带上,剥下他们的兵器、铠甲一起带走。
动作要快。
明天拂晓,我们必须赶到达诺要塞!”
宋小叶的命令并非多余。
魔族虽然可以打造必须的兵甲。
但是在制作工艺上,却要比人类粗劣得多。
历次大战后,魔军总会把整个战场打扫得干干净净。
除了可以当作食物渡过饥荒的尸体外,战死者身上携带的兵器甲胄,同样也是帝国必须收集的重要物资。
身材魁梧的莫斯,扛着一捆用兽皮包裹起来的短剑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单就力气而论,在整个训练营中,再也没有第二个人是他的对手。
可是,这个孔武有力的莽汉,却偏偏在宋小叶面前表现得如同一头畏听话的羔羊。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五体投地的佩服过一个人。
如果说,在训练营里的宋小叶仅仅只是一个懂得奇妙武技,在格斗方面让自己甘拜下风!武者的话。
那么,刚刚在山谷里结束的这场杀戮,则使莫斯内心深处那一点点想要在武力方面可能翻盘的意识,如同狂乱风暴席卷而过的天空一般,干净得没有丝毫残留的云痕。
以不到一百人的微弱兵力,一举灭杀过己方数十倍的对手。
这样的人,已经远远出了普通武者的范畴。
如此优秀的战绩,足以堪比魔族当中最伟大的将军。
帝国崇尚武力。
两千多颗人类士兵的头颅……魔神在上,这是多么庞大的一笔军功啊!
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
有军功当然是好的。
问题在于,魔族皇帝会不会公开嘉奖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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