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大了一点……好吧,是大了很多,这是五六岁孩子的衣服,但至少够厚够暖和。
白羊毛衫密不透风,再加上鞋帽衣裤,光拎在手里都很有分量感,而且居然有一件白熊毛披风。
成功找到目标的野狼,其实心里是很开心的。
但等他回头后,眼中的愉悦迅速又垮了下来。
那小屁孩居然又不见了!
天哪,这到底得从何找起?野狼看着到处都堆满了货物,杂乱无章几乎难以行动的房间,额头青筋乱跳。
野狼就没见过这么烦人的东西,难道婴儿是小狗吗?不不不,小狗都比他乖。
至少小狗知道在没有主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到处乱爬的,它们会乖乖地呆在原地等待。
野狼一边找,一边在心里愤愤想着,待会儿找到人后,他非得像遛狗一样往婴儿的脖子弄个链条之类的,省得他到处乱爬还找不着人。
同时,他心里充满了担忧,害怕婴儿不小心磕碰到危险的东西,伤了他自己。
当然了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野狼找得汗都快流出来了,可就是找不到那小家伙的身影。
最后还是婴儿自己主动爬出来,野狼这才松了口气。
可是当他看清了婴儿嘴里叼着的东西后,野狼难以置信地瞪圆了双眼。
诸神在上,他嘴里咬得是什么鬼东西!
?
野狼死死地瞪着婴儿,甚至为了确认这不是错觉,而用力揉了一下眼睛。
可惜他眼前的画面却还是没有消失。
是的,野狼没有看错,婴儿嘴里叼着的不是布娃娃,也不是别的什么玩具,而是一整条腌羊腿!
天知道他究竟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到羊腿的。
而婴儿浑然不觉自己干了件什么叫人跌破眼球的事情,他像是爬累了,靠着木头箱子坐下,然后取下了嘴里叼着的腌羊腿。
由于羊腿比他还要高两个脑袋,婴儿不得不将它放在自己的怀里,然后费力的用两个小手抱着后腿,牙齿用力撕下一长条肉,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腌羊腿!
光明之神在上,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居然在吃腌羊腿!
硬邦邦的,没有烤熟的,生羊腿!
野狼瞪着婴儿简直就是言语不能了。
肉条将婴儿的两腮鼓得圆鼓鼓,他居然不觉得血腥,也不腻味,反而很满意那味道,津津有味地嚼得满嘴都是油。
就算成年人恐怕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但婴儿吃得那叫一个开心,甚至用眉开眼笑都不足以形容他脸上的喜悦。
如果野狼没记错的话,不,他绝对没有记错,这小家伙在几个小时前,还只有四颗米粒大小的门牙,张嘴发音的时候还会漏风。
可他现在却有足够锋利的牙齿,能够撕碎嚼烂硬邦邦的肉。
野狼脑海里两个声音在天人交战。
一个发飙怒吼着:这个婴儿绝对不正常,哪里有突然长出满嘴牙齿,还会吃肉的孩子!
?
老公带着怀孕的小三逼我净身出户,为了成全他和小三,我毅然踏上自立自强的道路...
盗墓十年,在湘西第一斗就栽了大跟头,惹上了少亡冤死鬼那具涂着奇怪符文的棺材,将我的人生彻底改变。在池琛眼里,我寒霜是个贪得不厌,唯利是图的人。他对我十分讨厌,可有一天他揉着眉心对我说寒霜,我跟你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说坏的。我发现你长的很像女人。我咬了一口白翠的萝卜,翻个白眼,我本来就是,...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小三,逼我离婚,我惨败在小三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自从继承动物园长。向钱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自带BGM。从内蒙大草原,到西伯利亚(乌拉熊国)…从马达加斯加,到非洲刚果…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足迹踏遍天南和地北,日晒或是风吹,他都无所谓。只能说。野生动物的魅力…超乎你想象!PS保护野生动物,养成系小说,建设经营书友群1694...
家族纨绔王晔肺癌晚期起死回生,且得逆天本领。他笑傲天下,横行世间,力挫阴谋诡计,称霸校园,统一江湖,只为生活更美好。由此开启一段崭新而又迤逦的传奇人生,古...
上海滩龙蛇争霸!大时代风起云涌!!社会江湖,江湖社会,乱世如江湖文人曰社会,武者曰江湖,又有何不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除了不断强大又有何途?一九零二年,一个新的灵魂穿越重生。是仇恨女神的使者,还是上天钦派的法官,抑或是划破黑暗的闪电?斩邪去恶,狂杀猛砍,一路淋漓之血,一生势不低头。重生对阿发来说,是幸运,也是自我救赎。哪怕这救赎之路将由血染成,哪怕自我救赎的终点是国家民族的命运,他也要勇往直前。因为,只有践踏着罪恶杀出一条血路,才能获得成功这唯一的救赎,以及得到梦想中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