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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继续往外挤血,周围的湿地里,蚂蝗嗅到了血的味道,纷纷爬了过来,她把邢军生放在地上,用布包裹好他的头,怕蚂蝗钻到他的耳朵里,然后,她就坐在一旁,任由那些小型吸血鬼爬到了他的身体上。
很快就有几只蚂蝗抽搐着,死在了他的身体上,但是其余的蚂蝗,还是前赴后继的吸血。
她对于这种生物的愚蠢真是忍不住感叹,如果是人,看到同伴死去,逃命都来不及吧?
当邢军生身上趟着十几只蚂蝗,剩下的蚂蝗继续欢快地吸着血的时候,她明白,他的毒差不多清了。
她往他身上涂抹麝香草,那种怪异的味道,弄得蚂蝗们实在呆不住了,加上它们也吸饱了血,一个个便从他身上爬开了。
尉迟芬芳想,老兄,将来你要是得了血吸虫病,可千万别怪我啊,我这是为了救你的小命!
邢军生其实除了蝎子毒,还有湿热,他是个地道的北方人,第一次来到热带丛林里,自然是水土不服,同时气候也难以适应,重重夹杂在一起,这才令身体结实的他倒下。
尉迟芬芳这么一整,歪打正着,蘀他放了不少血,又清除了伤口处的腐肉,因此,到了下午,他的烧渐渐退了。
邢军生再度睁开眼睛,就看到尉迟芬芳舀着一片芭蕉叶,上面盛满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水,正在往他嘴里滴。
“这一觉睡得我骨头都痛了,辛苦你了。”
他离开唇冲着她一笑。
“谢天谢地,你终于又活过来了。”
尉迟芬芳诚心诚意说。
“嗯,我活过来了,这就去给咱们找吃的。”
他说。
这时,他看到一只野兔正在不远处的草丛里警惕地吃草,不时还停下来,还四处张望一下。
他冲着尉迟芬芳招了下手,尉迟芬芳凑过来,他附在她耳边说:“你的钢丝牙,看看,能不能逮住那只兔子。”
尉迟芬芳依照他说的,取出钢丝牙,对准了兔子的方向,猛地发射。
只听一声哀鸣,兔子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尉迟芬芳跑过去,拎着血淋淋的兔子回来了,她的表情十分兴奋:“看,我成功了,我们晚餐有东西吃了!”
这时她完全忘记了,她第一次吃蛇肉的时候,那种嫌弃的样子。
看着邢军生利落地剥着兔子皮,她有些疑惑地问:“喂,邢军生,你们家以前是猎户么?”
“哈哈哈哈!
猎户?亏你想得出!”
邢军生笑得前仰后合。
“你要不是猎户,肯定就是屠夫,不然怎么剥皮这么利索?”
尉迟芬芳不服气地问。
“我家既不是猎户,也不是屠夫,只不过因为我老妈喜欢吃兔子肉,所以我家经常买兔子。
偏偏我妈最讨厌剥兔子皮,所以一般都是我老爸干这事儿,但是我爸很忙,常常会出差,所以我爸为了讨好我妈,就训练我剥兔子皮了。”
邢军生笑着解释。
一只兔子进了肚子之后,邢军生和尉迟芬芳都觉得有了力气,看看天色还不算太晚,两个人舀出指南针,找准方向之后,继续前进。
天快要黑的时候,他们找到一颗大树,正准备安营扎寨,忽然听到了人声。
尉迟芬芳激动得想要冲过去,却被邢军生一把拽住,同时捂住了她的嘴。
“小心,说不定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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