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089节 贼赃(第2页)

现在小偷已经被捉拿归案,需要找到这些贼赃的下落。

请你拿上这些东西,和我们一起去警察局,协助调查案件。”

那警察继续说道:“鉴于购买贼赃属于非法行为,要不要对你进行拘留,还要对你进行调查后才处理,请配合。”

余苗傻眼了:这是肿么回事?买个东西也犯了法?要拘留?晕,我不要去警察局!

蓝为也愣住了:这余苗怎么会去买了贼货?买贼货当然是违法行为了。

以前蓝为经常在电视新闻里看到:某个废品收购站,因为买了贼货,而被罚款的事,严重的还会被拘留。

这余苗怎么会做这么愚蠢的事?

要不就是不知道是贼货,要不就是贪图便宜。

想到爱占小便宜的余苗,蓝为相信,肯定是因为那些东西卖得便宜,余苗才会去买的。

至于知不知道是贼货,这个就要问余苗才清楚。

要知道,会不会被拘留,跟是否知道是贼货还买有很大的关系。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要成立犯罪必须以“明知”

为条件。

事到如今,余苗不想去警察局也不成了。

如果强行不去,会被警察给强行拘留的。

那时候,就算是不知情,也不好说清了。

蓝为赶紧劝说余苗配合调查,等调查清楚,只要不是明知还买的情况,最多就是罚点钱。

当然,劝说的同时,蓝为将相关的心理暗示也暗示给了余苗。

没办法,其实她也不想这么做的,但依余苗以往的表现来看,就算不知道是贼货,可猜也能猜到。

毕竟,那么便宜的东西,商店里可买不到。

怪就怪在,余苗贪图小便宜,在猜到是贼货的情况下,还努力的将价钱往下压了些,才买下了这些金首饰。

那小贼也恨余苗压的价太低,可他又急着出货换成现钱,没办法还是卖了。

只不过,卖了之后,他便尾随在沾沾自喜的余苗之后,摸清了余苗住的地方,也搞清了余苗的私人信息,不为别的,只为了他日落网后能交待出贼赃的下落,也能恶心一下余苗,给她添点堵什么的。

所以,悲摧又可怜加可恨的余苗,便被警察蜀黍给找上门来了。

蓝为自然不想余苗出事。

虽说她以前不喜欢余苗,可现在的余苗不是被她给改造得也孝顺婆婆,而且不难为黎冲了么?加上看在蓝康的面上,看在侄子蓝海的面上,也不能让余苗出事呀。

所以,蓝为不惜花费巨大的精神力,将要注意的事项,都在秘密的心理暗示中,传达给了余苗。

其实余苗也只是贪图一点小便宜,确实没有造成什么重大的社会危害,所以,蓝为用上心理暗示,也没有过多的纠结,只求这件事过后,能让余苗吸取经验教训,不要再贪图小便宜了。

换了衣服后的余苗,最后还是在蓝康心痛的眼神中,蓝海蓝蓉惊吓的表情中,被警察给带走了。

警察一走,蓝康像无头的苍蝇一样,在屋里团团转:“怎么办?怎么办?”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血剑红尘

血剑红尘

此故事已结局,谢谢各位书友,还有作者朋友们的支持,照顾,谢谢新书江湖血已经开始。欢迎各位前来支持。...

占神卜鬼

占神卜鬼

一盏灯,一盒烟,开堂立庙称半仙,灯敬神,烟敬鬼,占阴卜阳知神鬼,笑面煞,千年狐,各类妖邪现眼中,煞可破,妖能降,捉鬼灭邪手段强。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自小命犯天煞孤星,机缘巧合之下成了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半仙,孤灯照影,夜半魂歌,诸位且紧随半仙吴昂身后,莫要掉队,莫要回头郑重申明本书目前有三大感恩福利1本书每天都有最低三更的更新量,让各位书友告别催更的烦恼。2本书暂定四十万字以后才会上架,很多同行作者都说本书作者疯了,天知道作者会不会五十万或者六十万以后才会上架。3本书书友QQ群251834964,每晚一个惊悚而真实的灵异故事,与本书没有任何牵连,纯属额外福利!先到先得!...

锦衣家丁

锦衣家丁

刚被老总辞退的机械原理学毕业的李锦被汽车撞死,却误打误撞穿越回了古代。因祸得福,开始无耻剽窃古代诗人明家的作品,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身边携美无数...

撩妹小神医

撩妹小神医

异术在手,美女我有!天降大运,关浩被异界医师灵魂附体,成为一名奇术邪医,开始医修之路,从此御姐护士等各色女神环绕!...

不朽帝神

不朽帝神

九千年前,人族天武大帝横空出世,结束了混乱时代,镇压异族到颤抖臣服!被挚爱背叛,陨落于天都帝宫之中。九千年后的今日,苍穹泣血,天地轰鸣。楚枫悠悠醒来,看着蛀食着人族的异族,眼中怒焰闪耀。尔等蛮夷,怕是已忘记了九千年前的绝望了吧!...

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

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

神印王座第二部!龙生两子亦有不同,天才的哥哥与废柴的弟弟,明明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却有着天壤之别,唯有他们那想要躺平的心却是一模一样。在他们出生的那一晚,皓月当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