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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行的还有马菜花的女儿春花,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寨子里伙食一般般,可她却长了一身膘。
也就一百三四的样子吧,吴用一直嫌弃她胖,叶天秀到觉得正常。
十五岁的姑娘正在长身体呢,吃得多很正常。
别看年纪小,一身拳脚深得她娘真传,对付一般小贼完全没问题,是马菜花专门派来保护大当家的。
眼见就要到城门,腰间别着双斧的春花立马紧张起来,仰着白胖胖的脸蛋问前方叶天秀:
“大当家的,我娘说进城不能带武器,不然会被抓起来的。”
叶天秀可不知道这些规矩,原主没下过山,脑子里没有相关记忆提醒她。
眼下听见春花的话,只能看向吴用。
好在吴用早已经做好准备。
“大当家的莫慌,我自有办法,你二人跟在我身后就行。”
说着,又交代道:“春花,入了城你就要叫大当家的姐姐了,咱们现在是一家三口,从外地来探亲的,你们爹我是猎户,会点拳脚,可记住了?”
问着,怕叶天秀误会,赶忙冲她谄谄一笑,解释道:
“大当家的,先委屈您一会了。”
“没事,我和春花都是头一次进城,什么也不懂,吴叔您只管随意安排,我们都听你的。”
叶天秀笑着说道。
十六岁的少女,明眸皓齿,养了三月,麦色的皮肤也白了许多,已然是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感受到她那全心信任的目光,再联想到这些日子少女努力成长的样子,吴用不禁有些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动。
“好,那咱们就走吧。”
吴用打前,叶天秀和春花跟在身后,三人走到城下。
吴用在前打点,春花仰头看着城墙上那三个大字,好奇的问身前的叶天秀:
“大当......不是,秀儿姐姐,这就是清丰县了?那个是清那个是丰那个是县啊?”
叶天秀抬头看了一眼,繁体字,一个都不认识,果断摇头:“不知道。”
“啊?”
春花愣住,似乎是没想到在无所不能的大当家居然不识字。
叶天秀好笑的捏了捏她的小肥脸,戏谑道:“不识字很奇怪吗?”
在这个时代,她这个小山贼还识字才是奇怪吧。
老寨主可是大字不识的,黑风寨内唯一识字的只有刘老三那个蹩脚大夫。
春花无法反驳,但想起自己终于和大当家的有个共同点,立马乐了起来。
正傻乐呢,吴用过来了,招手示意二人跟上,三人就这样正大光明的带着弓箭斧头等物进了清丰县城。
这下子,吴用立马成为春花第二个崇拜的人。
“吴叔,您和他们说什么了?”
走远后,春花立马抱住吴用的胳膊好奇追问道。
吴用先瞪了她一眼,提醒她叫爹,这才笑着抚了抚下巴上的几根胡须,神秘道:
“有钱能使鬼推磨,小丫头你以后要学的还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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