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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相遇(第2页)

他说的津津有味,就好像那一幕就在眼前一样。

很多妖怪都娃娃忘不了那样酣畅淋漓的场景,活生生的生命在面前变成碎块,再被吞食的快感,让妖怪如此的沉醉,欲罢不能。

说着说着,他回头看了羡云一眼,本以为这个人类会露出害怕或者厌恶的表情,结果没想到她竟然听得津津有味。

看见尽望过来,羡云以为他是想要自己说些什么,就顺口道:“你们难道不上班?谋生计?或者没有原始社会那样的,各自分工,劳作获得口粮和地位?”

“什么?你疯了?”

尽简直不相信这女人会问这么蠢的话题。

“我们为什么要做那样无聊的事情?什么劳动,我们的劳动就是杀戮和吞食,口粮?在我们的时代,活着的就是强者,死亡的就是口粮。”

“那么直接啊。”

尽真的想扒开这个女人的天灵盖,看看她到底有没有脑子这种东西。

他就真的不知道什么是不应该,什么是怕?好像自己说的什么都是有道理的一样,让他有种莫名的挫败感。

“你难道就不怕我?”

羡云歪了歪头,充满灵气的两只眼睛转了转,疑问道:“为什么要怕?”

绝了,感情是真的不怕死。

先是那名道家修士,据说道家向来对待妖怪都是格杀无赦的,可他倒好,救了自己的死敌。

这种好像天塌下来,落在地上一样不可能的事情,尽却亲眼目睹了。

然后就是这个女人,完全没有对死亡的恐惧,甚至毫不关心同族的命运。

仅仅是才一万年而已,现在的人类怎么变得这么奇怪了?

午饭的时候,她领着尽下楼吃饭,木头搭建起来的楼里一共就才十来张桌子,却都挤满了人,热气腾腾飘起,香气四溢的屋子里满是吵闹的声音。

尽敏锐的听觉很容易就分辨出来,这些人都是在相互吐苦水或者说着各自经历,也就是说这些人很多都是互不相识的。

趁着点菜的空闲,羡云就顺便给他讲了讲关于祝和会的事情。

“这些事情我知道。

当年妖族叛变,冥墟有一批妖怪在此不愿离去,几百年后有一批人类搬迁至此,将当地妖怪当成土着,发生一系列争执,最后在一位人物的帮助调解下,得以喝好,据说那一天双方为表诚意,各自摆出食物货品,任由君取,后来这个习惯流传下来,就变成了所谓的祝和会。

其实说到底,这个会就是一群妖怪被人类驯化的耻辱故事。”

尽不屑道。

“为什么?”

羡云很莫名其妙。

“阖家一团亲难道不好吗?”

“当然不好,妖族乃是世界上最强的生命,为什么要迁就别的生物?神人两族都应该臣服于妖族脚下,因为妖族是天之长子,天之宠臣。”

羡云摊了摊手。

“那为什么妖族现在没落了?”

“那是因为……”

尽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和一个人类说一整个妖族被一个人打败,自取其辱有什么意思?

羡云耸了耸肩,无所谓道:“说到底不还是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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