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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大半年就没喝过一口啤的,全是红的白的,喝得我腻歪死了,贵得要死还没一口冰啤喝得舒服。”
然后,振臂高呼:”
老板,来一锅油焖大虾,一百串羊肉串,多放辣椒!”
赵雨来成功的把沈青和吴驰给逗乐了,惹得沈青给了他一脚。
“我去啊!
你小声点,这里灯光暗,也不是完全看不见,全是港城话,你一口普通话多显眼你知道吗?才三杯就醉了吧!”
被踹了一脚的赵雨来咧着嘴呵呵笑。
秦华一直就住天上,所以他知道成仙这件事其实有时候挺无聊的。
赵雨来本来是很讨厌所谓的上等人,如今他不得不离开他呆了三十几年的四九城,来到一个也许他不算太陌生,但也不算熟悉的地方,做着他并不熟悉的工作,接触着他并不喜欢的一群人,实在是一件听起来就让人心烦的事。
其实赵雨来还是更喜欢跟沈青吴驰这些在外人看来已经远远配不上做他朋友的穷逼在一起。
只不过赵雨来这个人是个神经病,有时候他喜欢什么,为什么不高兴,怎么样能高兴一点,他自己都不知道。
这一天赵雨来高兴的喝了不少酒,都不用人劝,喝到空啤酒瓶茶几上都放不下,赵雨来酒量很好,一般啤酒是很难喝醉的,但是这一天,他醉了。
醉醺醺的被秦华架着胳膊,说:”
你们少扯淡,我赵雨来喝啤酒什么时候醉过?”
然后猝不及防的伸手捏住秦华的下巴,在秦华的嘴上咬了一口。
不是亲吻,是真的咬了一口,咬着的时候,秦华没吭声,松开了也没吭声,只是低头捂了一会儿嘴,最后发现也不能一直捂着,手拿开后,嘴角明显流血了,伤口不大,但是破皮了。
“草!
你特么属狗的吧?”
沈青赶紧的抽了纸巾递给秦华。
“没事,哥就是挺高兴的。”
秦华一边擦着嘴角一边说。
赵雨来觉得这话不符合事实,纠正说:”
明明是你挺高兴的。”
“是,是我挺高兴的。”
秦华说。
天地良心,秦华是真的挺高兴,被赵雨来咬的时候如果不是他这会儿整个人都被草空了,腰酸腿软到觉得都快架不住赵雨来,咬着牙才能不被赵雨来的体重给压得趴倒在地上,他很可能直接立小帐篷了,
当在昏黄的路灯下,在沈青和吴驰的目瞪口呆里,被赵雨来咬的刺痛感和献血的腥咸味传到秦华的大脑中枢的时候,秦华兴奋的手都在发抖。
简单的擦了一下嘴角的血,秦华一只手架着赵雨来的胳膊,一只手揽住赵雨来腰,向沈青和吴驰告别,然后离开。
留下沈青和吴驰站在酒吧的门口相视默然。
作为一个知名狗仔,沈青知道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事只比赵雨来多,不比赵雨来少,赵雨来和秦华刚到的时候还好,到后来赵雨来喝高了,沈青明显的发现赵雨来搂着秦华的时候手劲用的很大,秦华的衬衣只有最上面一颗扣子没扣,但是哪怕灯光很昏暗,沈青也看见了秦华脖子上一指宽的红痕,再加上赵雨来咬秦华那一下的凶狠,沈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不只是沈青想到了,吴驰也想到了,不过两人都没有把心里想的说出口。
而且……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不喜欢这个秦华。”
吴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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