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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祁凌用遛鸟威胁,何锋没再提衣服的事。
不过车速却提到了最大限速内。
反正只要没违章,相信交警兄弟们不会给他送纸片。
一到家,何锋先溜去洗了个澡,换上宽松的t恤,顿觉清爽。
今天他一直很忙,衣服也只买了白天穿的那套,现在只能换上自己以前的t恤。
何锋出来后,立刻催促着霸占着电脑码字的祁凌:“快去洗澡。”
祁凌不肯挪动,手上不停的敲打键盘,委屈的哭诉:“我都以为我穿越到别的世界了,可以理所当然的坑了它,都怪你提醒我还在原来的世界,只能继续存稿填坑。”
除了这个,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啥。
“又不赚钱,你这么拼做什么?”
何锋觉得祁凌这人很怪,要说她不爱钱,她爱得很,今天就去会场露了下脸,不但拿回了她的存款,还跟他要了一笔‘出场费’。
但你要说她做事只为钱,又无法解释她为什么写书。
在何锋看来,祁凌无论做什么工作,赚的钱都比她写书多。
反正她的那点钱,他看不上眼。
祁凌快速打完一段话,停下手:“梦想,爱好,就像你爱你的游戏,我也爱我的书,千金不换。”
何锋脸上露出怪异色神色:“我记得你初中毕业就开始玩游戏,喜欢到入魔。
既然爱好梦想有保质期,还坚持做什么?”
祁凌没想到何锋连这都知道,自嘲道:“大概是我本性冷血,容易喜新厌旧。
喜欢的时候我愿意拼命去做,不喜欢了就碰也不想碰。
反正努力过,也得到过,很满足。”
何锋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每个人爱好都会变,这不是很正常吗,只是像你从喜欢到厌倦碰都不碰,很少见。”
这个问题,祁凌曾经被死党问起过,想都不用想回道:“因为我不够聪明,心太小,只能用心做一件事!”
她想用心把它做好,做到自己能做到最好的程度。
可惜她天分有限,玩了几年,打游戏最多只能到职业代练的程度,制作游戏入门都没进,写小说又这样半死不活。
但是至少写小说只要她保持热情,一直写下去,就会有读者看到。
如果正好和眼缘,那个读者就会成为她的读者。
她享受这种被认同的感觉,她喜欢别人喜欢她书。
每一本书,在她看来,都是一个新的世界,而作者,就是创造那个世界的人。
这个感觉真棒,祁凌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
“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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