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这位亡者穿的是长衣长裤,怎麽也这副样貌?」
冯志瞳孔微缩,明白了裴液的意思:怪物吃人不会像人吃橘子一般,把皮剥得乾乾净净才下嘴,一个连皮带骨生吞的怪物,会把衣物完完整整的留下?这件寝衣又是如何只留血迹不沾一点儿碎肉骨屑?
一个汗毛直竖的画面出现在他脑海里:受害者整个人化作一摊膏液,被那不知形貌的兽类像蜜蜂食露一样吸食乾净。
这想像太过毛骨悚然,冯志稍微扭了下庞大的身子,没有张嘴。
这时一阵马蹄声停在林外,几人看去,沈闫平正翻身下马,快步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本书。
「诸位,我找到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了。
」这位常检脸色有些微白,声音温润,还没走过来就先声道,「那标记确实是受害的先兆。
」
常致远道:「何以为证?」
沈闫平喘了口气,缓声诵道:「灵有所好,文之我颠,契龟曰祥,三日升仙。
」
常致远眼睛一眯:「《虞风·灵有所好》。
」
冯志捋胡子的动作也顿时暂停,眼睛发直地看向空处。
只有裴液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周:「敢问几位大人,这是什麽意思?」
常致远温声道:「传说是上古虞朝流传下来的一首诗歌,是说神灵喜欢谁,就会在他的额头画上一个印记,占卜说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三天之内便可成仙。
」
裴液下意识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神灵?一位从六千年前的虞朝存在到现今的神灵?
「嘿嘿……」冯志咬牙冷笑,「这『喜欢』的代价可真是惨烈。
」
沈闫平低声道:「长辈对幼童是喜欢,虎狼对幼童也是『喜欢』。
」
常致远蹙眉思索了一会,转头对另外两人道:「说到这个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汉时有位姓杜的方士为此诗做过小注,好像记载了一项仪式。
后来晋人胡烨疑其半真半假,编纂时便归入志异一类。
」
冯志摇摇头,表示没有印象。
沈闫平却举书道:「不错!
就是这本杜无真的《三朝诗笺》,他说那仪式是祭神所用,三日间分别取一丶四丶七共十二人之性命血肉,以飨神灵。
主角不建帮,不争霸,为了逃避现实中的感情折磨进入游戏,却在不经意间创造了一个神话。看一个只想结识美女赚钱偷神器的家伙。如何成为一个拥有无数让人羡慕的绝世美女的幸运骑士如何成为一个拥有绝世力量的绝顶高手如何成为一个拥有极品宠物和超神器的变态强人如何成为一个家财万贯的大富豪...
别人的女儿出嫁欢天喜地,可是为毛她出嫁就成了如丧考妣?好吧,是她福薄,摊上的男人不能人道,不过只要每日有鸡大腿相伴,她倒也是万事足,只是天杀的,那个每晚将她摁在床上无情蹂躏的男人到底是谁?娘子,你不乖哦,来,为夫给你按摩一下。说话间,他再次将她摁倒,温热的唇瓣挡住了她的喋喋不休。据说此文是宠文,好吧,真的是宠文,...
一名沦为奴隶的侯府庶子,遇到了一名自称血衣大帝的女童自此,他背负开天之命,为帝中之尊。...
关于星际之软妹子的坑爹穿越叶依灵作为刚毕业没多久的富二代,在还没来得及展开混吃等死的米虫模式,就被家里那部突然诡异化的电脑扯进了一个奇异的世界,一个疑似书中的世界。这里有重生而来的女配大人,有运气好到爆灯的女主大人,而叶依灵则变成了豪门出身的叶紫灵。身份的突然转变让叶依灵在开心的同时也给她带来了一丝小小的担忧,她表示,如果在她死之前还花不完银行里的存款,姑凉她绝壁会死不瞑目的!!(求票票,求收藏,求包养,各种求)...
一朝穿越,变成落家丑陋嫡女,随身自带万能淘宝系统,下嫁第一美男战神九皇叔,婚后日日被吐槽丑陋,落倾染忍无可忍,一代神医,妙手回春,推倒美男,揭开面纱,倾世容颜,楚冥枫,再敢说我丑,试试。老虎不发威,当她是HelloKitty?王爷,不好了,王妃逛青楼了。给王妃送足银两。王爷,不好了,王妃带人怒砸太子府了。加派人手,护王妃安全。王爷,不好了,王妃扬言给你戴绿帽子,三日后,下嫁通幽庄庄主玄冥夜。某王爷坏笑,戴上面具,本王上阵。...
洛阳市市级人民法院法官沈绥突然接到紧急调令入长安,临危受命调查一起扑朔迷离的命案,从此开启了她颠沛流离风餐露宿的苦逼破案旅程。破案之余,沈法官发扬苦中作乐的精神,时而被老婆戏耍,时而被弟弟调笑,吹吹风,喝喝酒,路见不平拔刀互捅,旅途生活过得惬意美好。全部划掉你们什么也没看到请看下方超正经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