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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树老梅花已落尽,枝头的新叶在月光下静静的舒展着。
不弃初入府的第一个夜晚,就独自走到了这个角落。
他在树上看她,好奇的想知道一个能把耗子当美味肉菜的小女孩突然当了世家大族的小姐会是什么心情。
那一晚,不弃骄傲的告诉他:“我不可怜!
我不当莫府小姐也同样能靠自己活下去!
你以为我想当莫府的小姐?莫若菲要讨好七王爷,七王爷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并没有在莫府白吃白喝!
我是替他们当的小姐,每个月是拿了三十两银子酬劳的!”
三十两银子,她从来没有把父王当成她的父亲,她从来没有把莫府当成她的第二个家。
她的骄傲背后藏住的是一颗敏感而孤独的心。
陈煜推开了不弃的房门。
只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酸涩起来。
书桌上干涸的血迹中躺着盏兔儿灯。
拳头大小,挂在梅树上蒙了灰变成了小灰兔,现在被染成小红兔了。
他拿起那盏灯久久不语。
她在这间屋子里抱过他,咳得他背心都烫了。
她轻声告诉他:“我不该告诉你,我喜欢你。
这样,你就不会像避瘟疫似的要离开我了。”
她什么都明白。
她像一只风雪中好不容易找到避风处的小鸟,瑟瑟发抖。
她是这样聪慧,什么都知道,从来不说。
他想起天门关自柳青芜手中救她一命。
她抱着一个锦盒明明吓得双腿发软,却投来感激的目光。
让他不自觉的避开。
他想起她在红树庄柴房里和剑声斗嘴,聪明的威胁他给她送鸡腿。
她其实并不知道,他看着她啃鸡腿的时候,曾吞了吞口水。
仿制自己从来没有吃过鸡腿一样。
他想起她穿着冰凉的棉衣蜷缩在稻草堆中。
满脸烧得通红,却为他包扎了伤口,为他留下了食水,为他烤好了玉米。
他想起在王府她故意装着不知道他是莲衣客,那样的小心翼翼。
他想起那个雨夜。
不弃崩溃的喊道:“你还我莲衣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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