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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而易举收拾掉四名扰人兴致的宵小,雷把玩着手中的竹筷子,阴恻恻的目光四顾游移,在众人脸上晃来晃去,似乎在寻找下一个试手的目标。
不是说好江湖大侠路见不平踩上一脚吗?这都打死了四个人,怎么不见有侠之大者出来声讨我这个魔头呢?难道是手段不够残忍?
视线移动到四具完好无损的尸体上,雷琢磨着是不是要上去虐尸,以此来点燃众人兔死狐悲的善念。
雷得知大厉皇城战事已过去四五日,事态瞬息万变,当下是何情况,他却是一头雾水。
昨夜问询厉海,没想到他也是个糊涂鬼,因为离开大厉太久,所知甚少。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虽然还有三日才能抵达,但不妨碍雷安排之后的计划。
停留在林间小店,也是不无这方面考虑。
金元宝自然是为了吸引众人的目光,让好事者闻腥而来,为他所用。
但雷不能直接表明意图,或者说是不能在人前询问,因为这会直接暴露他的真实目的,让退藏于密而又无处不在的眼睛盯上。
大厉之乱,凡人眼中只是王朝内忧,司空见惯,不过实情却是仙门之争。
雷没有洞彻人心的火眼金睛,无法保证身边的路人一定就是普通凡人,搞不好就是其他门派心怀不轨的探子。
雷的设想中,首先于小店漏财,引起众人的注意,随后驱车离开,贪婪之人必定会一路尾随。
待行到荒无人烟之处,雷直接暴起反杀,然后问询自己想要的情报。
可万万没想到,有人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敢直接动手,持刀强抢,无意中让雷的计划落空。
雷只能长叹一声天意弄人,须臾之间,便调整了后续计划,以雷霆之势掌毙四人,慑服宵小,引来传说之中的好管闲事、仗义执言、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稀有生物——大侠。
大侠嘛!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长得帅,具体有多帅?雷还真说不上来,因为他和这个字不沾边。
不过按照一般套路,瞧着人模狗样、走路自带背景和出手响起bgm准没错。
。
其次是风流,这一点和帅有必然联系。
打个比方,同样是和邻家小妹打招呼,丑鬼叫猥亵,要吃牢饭、关小黑屋;其貌不扬者叫调戏,结局和丑鬼差不多;帅比叫风流,结局那自然是一见钟情,共赴巫山。
而风流最好的体现就是红颜知己无数,全天十二个时辰,身边至少有一名美女作伴。
再次就是出手阔绰,一掷千金,视金钱如粪土,不过和雷的行为有本质区别,他这不叫阔绰,叫庸俗。
之前,雷一直就挺奇怪,大侠为人正直,不偷不抢,浪迹天涯,不事生产,又没有副业,哪来这么多钱?直到昨天晚上,厉海当着他的面抬出一箱金灿灿的金元宝,并说这是孝敬大哥的小钱,当时就晃瞎了他的氪金狗眼,打碎了他的健康三观。
大侠惩奸除恶,而恶人为什么为恶?不就是一个钱字吗?所以大侠每打死一个坏人,就可以收刮海量的财宝。
劫富济贫不假,但首先会给自己留下足够的钱财以顾吃穿用度。
这么一想,其实大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和恶人一般是依附普通人吸食民脂民膏的废物。
与恶人的区别就是,一个不劳而获、杀鸡取卵,一个费心费力、细水长流。
再次,品行端正,这一点众所周知,按下不表。
再次,消息灵通,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
哪里匪类横行?哪里穷人成群?哪里金山银山?最重要的是谁家闺女生得倾国倾城却遭了恶难,亟需英雄。
最后,手上得有两把刷子,不说打遍天下无敌手,至少也得是雄霸一方,扛得住十余壮汉同时还得受得住数十美妇,不能随便被几个山贼抢光行李,不能轻易便做了软脚虾,通俗点讲,就是处于江湖金字塔顶端。
雷东瞅瞅西看看,三十多名食客,还真没一个合乎标准。
不是肥头大耳就是身无二两肉,于武道一途尽是废物。
唯一瞧得上眼的三名黑衣大汉,囊中羞涩,穷鬼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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