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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刘爱花连受三大酷刑都没有死,百姓的舆论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
开始由方才的愤怒和唾骂,转为了同情,开始支持刘爱花,为她说起好话。
自古以来,百姓们总是缺乏自己的思考能力,容易被表象所迷惑,人云亦云。
所以,刚一有人说刘爱花有神明庇佑,所有人也都纷纷一致认同了。
看到这一幕,包拯心里一阵哭笑不得。
真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民族的百姓了。
说他们坏吧,偏偏又淳朴无知,说他们善良吧,有时候又冷漠得可怕。
“诸位大人,刘爱花已通过考验,可见这是天意!”
包拯慨叹一声后,朗声说道。
王拱辰原本并不相信什么天意,但面对眼前的事实,也不得不点头表示赞同:
“包大人说得不错,看来的确是天意,天不让她亡,可见确有重大冤情!”
包拯心里暗暗骂了一声后,朗声说道:“如今,本府要替刘爱花伸冤,可还有人反对?”
围观的百姓们没有人再敢反对,天意自然是要大过礼法的。
连老天都要保护刘爱花,他们怎敢和老天爷作对。
违背天意,那是要遭天谴的。
见没有了阻碍势力,包拯命撤去板钉,正式升堂审理。
薛典也趁机离开了妻子刘爱花的身体,朝着包拯拜了三拜,然后就这么跪在一旁,不说话。
刘爱花回过神后,反倒是一脸诧异,不知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啪!
包拯惊堂木拍下。
“刘爱花,你已经三重考验,却毫发无伤,可见你冤情动天,冤深似海。”
“有何冤屈,只管说来,本府替你主持公道。”
刘爱花见终于有官府受理自己的案子,感动得哭拜在地:“民女有诉状!”
拿过包裹,打开诉状,密密麻麻全是血淋淋的字迹。
显是她自己所写。
字迹虽丑陋,可每一个字都是辛酸和血泪。
仿佛血字有了情感,在纸张上泣诉冤屈!
案情并不复杂:
刘爱花从小家贫,父亲刘天佑却好吃懒做,嗜赌成性。
刘爱花还不到十六岁,就被父亲卖给了薛典为妻,拿去赌了。
不过薛典对刘爱花很好,夫妻二人夫唱妇随,相敬如宾。
薛典本是个生意人,婚后不久,便出门做生意。
一去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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