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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弘景烦他,猫叫一般喵出俩字:“不吃!”
,带鼻音的,听着像撒娇。
龙湛让他“喵”
得一愣,不知怎的又一酥,脑子里搭错一根弦,手底下陡然一动,他把他掀了出来,舀了一勺子粥直送到他嘴边。
不吃。
还送。
又不吃。
追着送。
陆弘景让他缠得没了脾气,一张嘴狠吃一勺,又张嘴,再狠吃许多勺,直吃到一碗完了,才想:这死小子挺有主意啊,敢当老子的家了!
二十的老子到底不甘,抬脚踹了一下十二的儿子,儿子正好背转身坐着,被他踹个正着,虽说那一脚没什么力道,也吓了个好歹,他掉过身来问他:“嗯?”
。
是疼得受不住了踹我一脚?
还是不服我强喂你要踹我一脚?
“……没事,你吃你的去。”
老子忽然觉出自己挺孩儿气,蔫头耷脑地让儿子外头吃饭,少来惹事。
龙湛出去吃饭的当口,陆弘景忽然想起有件挺要紧的事还没跟老铁说,这就又艰难起身,去了趟关防衙门。
待到龙湛吃完回来,进门不见人,又不知人去了哪,他忽然有点儿茫然又有点儿慌,定了定神,他摸到自己铺上坐下,坐了一会儿,没啥好看,就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手——手是大手,他个子大,手也生得大,手背上青筋绽着,是常年不得好生活的样子,手指头倒长,长出了本分,怪不得有那专门养小扒手挣钱的盯牢他不放,对于“空空儿”
来说,手指头是吃饭的本钱,越长越好,长而且尖,那就更好,好在他的手偏圆,特别在手指尖那儿,圆圆肉肉的,没有一点贫苦相,哪怕长了一手心的老茧,也还是富贵堂皇。
这么一双富贵堂皇的手,长在一个要饭要大的人身上,不知该算是阴差阳错,还是必有后福。
起码现在来看,他算是有后福的了。
跟了一个不着四六的“爹”
,有了三餐饱饭四季衣衫,每天读书写字混吃等死,和之前比起来,那是一重天一重地。
至于现在他干的这些小媳妇儿似的活计么,都不能叫活计,撑死算在混吃等死里头。
他觉着自己占大便宜了。
有时甚至觉得自己便宜占大发了,莫名生出一种惶恐,生怕将来天道往复,占多大的便宜还多大的罪!
然而他向来不是想得长远的人,刚想到罪过便不想了,从席子底下摸出陆弘景送他的北戎笔,在纸上勾勾画画,怕人看见,左手挡着,右手画。
本来没想画来着,起头练的字,练着练着,那些缺胳膊少腿的庆朝字就成了一个个小人……
端正好,萧煜从伤号房里出来,有话要找陆弘景说,直直过来,也不敲门,先站在门口往里扫一眼。
他见过那半死不活的北戎人,看了看伤情,伤重,人也将死将活的,还发着高热,实话没问来,听了两耳朵烧糊涂了的胡话。
胡话当中反复提到三个字:布鲁曼。
在北戎话里,布鲁曼是活在十层地狱的魔鬼,每百年出来祸害一回人世。
若是放在天山北路到川陕一带,布鲁曼就不是魔鬼,是个活在百姓口中,比魔鬼还可怕的大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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