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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血之印(第3页)

但是还不过瘾。

于是幼兽散开一身白毛,两尺来长的身体伏在床上,毫无优雅可言地抻了个拦腰——这动作就显得比较诡异,也不知道小狐狸的身体构造是怎么回事,前爪一探后爪一扒,硬是把自己拉长到将近三尺,格林有一次看到惊得合不拢嘴,还以为自己穿越到玩具总动员的世界碰到了那只弹簧狗呢。

几秒钟后,小家伙的身体慢慢回缩。

它在床上翻了个身,好像在确保自己的骨骼都回到应有的位置上,然后轻盈地跳下床。

小狐狸大人的早操结束了——

但是奇怪,那个傻傻笨笨的人类小主人跑到哪里去了?

它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房间内没有名为“人类”

的生物。

哦,他好像出门了。

小狐狸这才想起格林早上离开,盯着门瞅了几秒好像发了个呆,又好像神经质一般倏然转头盯向另一个方向。

其实只是心不在焉罢了。

当然,小家伙才不会承认是因为格林不在自己无聊,它趴在地上愣了一会儿,随即听到自己肚子咕噜噜叫。

于是它又爬起来,跳上床头,用尖尖的小爪子麻利地解开格林的包裹——这可不是它第一次这么干,偷格林的干粮小东西做的可是轻车熟路。

真是太简单了。

小狐狸咬着干肉,一边这么想。

很快,两块肉干下了肚,小东西顿时觉得精神不少。

追随神迹中现实社会的背景虽然看起来像是中世纪,但比起那个狗血沸腾的年代简直进步了不知道多少。

中世纪的欧洲人没有冷藏条件,即使是贵族领主也没法顿顿吃鲜鱼鲜肉,平常大多吃风干肉——而这东西就是把肉放在寒风里吹干成木乃伊。

风干肉的储存年限很长,保存几十年的也能吃(当时的欧洲人才不在乎二恶英之类的玩意儿呢)在食用这种风干肉之前,要先用刀子刮去表面的油垢和氧化层。

然后在河水中浸泡一两天,最后才能煮熟食用。

至于味道么,只能说是吃不死人——古代欧洲人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不喜欢吃干肉而喜欢吃面包,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反观小狐狸嘴边油光晶亮的小肉渣……

卡贝兹大陆的人民真是太幸福了。

用过了早餐+午餐,小狐狸又没了事做。

它忽然觉得无聊得很,想想平时都是怎么过来的,才回忆起每天都是吃了睡睡了吃,业余生活就是和年轻的人类玩玩闹闹增进感情,哦,它还记得有一次自己丢出去个什么白色的东西,虽然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也把自己累得够呛。

那次是为了帮助自己年轻的小主人,它觉得自己也算是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情。

然后再往回想,小家伙忽然打了个哆嗦。

它只记得在漆黑无际的地道中,自己忍饥挨饿,只能以鼹鼠、蚯蚓还有潮气凝结的水滴维生。

偶尔能蹦下来只兔子,它都能乐得两只黑眼睛发红。

那毫无疑问是段苦日子。

小狐狸甩了甩毛,不愿意再想下去。

不过它总觉得还是忘了什么,比如说,生活在地道之前的日子呢?总不会自己生下来就是从土里直接蹦出来的吧?噫……那岂不是和那些臭虫一个样,好恶心。

小家伙舔了舔肉呼呼的爪子,放弃了追溯往昔。

回忆痛苦的经历,去找小主人耍一耍,这么简单的二选一,它当然选择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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