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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阿茅自卑于自己低贱的出身,感觉自己在女郎面前连只虫子都不如,平日连多看她一眼都怕自己玷污了仙人似的女郎,此刻却不由自主地被她的美丽吸引。
“你继续说。”
姜从珚用字母将发音记下后,朝阿茅道。
听到清泠的声音阿茅才猛地从失神中清醒过来,她十分懊恼自己刚才的表现,下意识偷偷瞧了女郎一眼,见她好像没生气才放下心来,努力把自己的思绪拉回来,继续说着自己知道的鲜卑语。
她的胡语都是从别人的交谈中学到的,知道的词汇不太多,但应付日常交流足够了。
姜从珚认真学着,她记忆力不错,用音标做了笔记,很快就学会了许多词汇,开始试着说完整的语句。
阿茅惊讶于她掌握语言的速度,忍不住惊叹:“女郎,您学得真快!”
姜从珚笑了笑,摸摸她尚有些枯黄的发顶,“你也很聪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好几种胡语的。”
姜从珚知道自己学的快是占了学习方法的便宜,眼前这个从一出生就遭受欺凌的女孩儿在语言上才是真的有天赋,她不识字,也从来不知道学习方法,小小年纪却学会了好几种语言。
女郎摸我了!
阿茅受宠若惊,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生怕是自己的错觉。
到现在她都觉得这几日的经历幸福得不真实,她不仅不用再挨饿了,还有了新衣服,还有这么美丽温柔的女郎。
以她贫瘠的想象力,觉得就算死了之后去仙府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阿茅朴素的认知里,女郎就像那神女一样,尽管阿椿和阿榧姐姐都跟她说过许多次女郎是人,跟她们一样的人,可她觉得不是,女郎跟别人不一样——
女郎是她的神明!
尽管姜从珚记忆力出众,短时间内要完全掌握一项语言也不太现实,因此她先让阿茅教自己词汇,再做一些特定场景的语言练习,她设想了一些可能遇到的情况,与阿茅用鲜卑语与自己做交流。
午后,姜从珚小憩了会儿,然后在车里复习早上学过的鲜卑词汇和语句,正认真地看着笔记,马车忽然停下,正当她以为出现了什么状况欲询问时,车窗外忽然横伸过来一只熟悉的手——手上握着一束五颜六色的野花,开得灿烂极了,像截住了春日的一缕暖阳。
姜从珚一怔,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不喜欢?还在生气?”
拓跋骁站在车外,见她久久没有回应,俯身从窗口看进来,露出一张冷硬的俊脸。
隔着花束窥见拓跋骁的眉眼,或许是花朵的色彩过于明艳,那双幽碧色的眼眸被衬得格外明亮起来,姜从珚突然生出一股奇怪的感觉,像是某幅古画上的面孔吹落了时光的尘埃重新鲜活地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他”
缓缓抬起遮盖千年的眼瞳,尘烟自“他”
睫羽簌簌抖落,隔着千年光阴遥遥看向了自己。
她的心脏在这一刻忽的停了下,然后又恢复了平时的节奏,这份微小的变化几乎叫人忽略。
“给我的?”
她问。
“自然是,除你之外旁人也不配。”
拓跋骁觉得她明知故问,却还是好好答了她。
“你亲自摘的?”
拓跋骁头一次干这种摘花讨好姑娘的事,罕见地生出些别扭情绪,沉默了会儿,还是点了点头,状似一脸坦然地说:“自然也是,除了本王谁敢摘花送给你。”
除非不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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