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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燕,无字,子承父业成了马贼,还未享受马贼的来去如风,便被北地太守皇甫嵩突袭,父亲战死,一千五百马贼现在只剩下八百,其中七百人都是二当家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北地战败时,二当家迅猛如狐,狡退,至使大败。
如今已经七日有余。
从一人之下到现在的地步,罗燕并不认命,一双眸子望着枯黄的草。
父亲被一人用长枪挑下马背,上书“皇甫”
二字的大旗远远比“汉”
旗来的更快。
不需要火把照耀,九点钟的星空从东到西,一双黑手于银河布下棋盘。
时明时暗的星光如同白子,不断绞杀幽深的黑色,局势不断变化,星辰占了优势。
罗燕从马背取下酒囊,灌上一口马尿般的酒,这是从鲜卑部落那里抢夺过来的。
他分不清楚方向,只听手下人说,已经远了北地郡,在羌人和鲜卑人之间的地盘劫掠。
为了活着,马贼也要迁移,逃窜。
前往那条丝绸之路,相传那里汉军不如北地多矣。
往常在北地附近劫掠,也能养活手下,此番战败,二当家当即下令撤退,不愿意在北地多停留一刻,他向往丝绸之路的商旅,没有执念。
如今人少马多,小的们人手一把武器,又得罪了北地郡太守皇甫嵩,几次遭到打击,不得已前往羌人的地盘,活着,壮大,报复。
二当家的探哨铺到数十里之外,在心中将这片草场沿着河水绘制,重叠,一挥手,战马转向。
罗燕在队伍尾巴,他的心并不远大,想的不过是如何活下来,做掉自己看不上的二当家。
他一边想着,一边近了一条野河,无名无姓,若干年后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河。
选中的精英飞马来报,犹豫了片刻,还是将消息告诉自己主人的儿子。
精英叫朗,本是放马的奴隶,因罗燕父亲得了自由身,武功过得去,长的凶悍,马背上的功夫比鲜卑人的千夫长还要熟稔几分。
他也不下马,收起倨傲:“少主人,前面有一部落,是羌人的,二、大当家的已经下令劫掠了……”
“来人!”
他一咬牙,眼中闪过精光,喝道。
郎不知这是罗燕动了杀心。
七天的杀戮,他吐够了,手中环首刀,还未沾染鲜血不假,足够多的尸体,在大火中燃烧,肆意的马贼嬉笑而去,一抹改的冷峻。
来这个乱世,他放弃了太守、校尉之类的位置,也不愿意当个商人,选来选去,成了马贼。
谁也不知道他的选择。
也不清楚他的武力数据化是八十,满分一百,比校尉高的统帅也不差,唯独智力,他对自己很放心。
握紧环首刀,他忽的挥动,架在失神的郎的脖子上,四周马贼当即围了上来。
“有一桩大富贵,不知道你敢不敢拿!”
罗燕心思复杂,手不经意的重了分,压在郎的脖子上,丝丝血痕变得清晰,他伴着沉默,孤注一掷。
这些要么是忠于自己父亲,不耻二当家为人的马贼,要么是得罪二当家那边的人的,忠诚没有,中立倒是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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