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约翰无语了,看向珍妮弗,道:“你们母女对钓鱼没有兴趣,自己玩,我先过去了。”
“我们一会过来。”
珍妮弗到车上拿了她的包包,对约翰挥了挥手。
约翰驾驶他的劳斯莱斯离开,叶默也准备进去葡萄园,看到被劳斯莱斯挡在后面的车子,一台福特皮卡,一台红色MINI。
艾玛?
叶默停下了脚步,走过去:“艾玛?”
叶默几乎不敢认了。
艾玛原本凌乱的小卷发不见了,变成干净清爽的发行,承托出她的脸蛋精致、美丽、可爱。
现代美和古典美完美的融合,带了点婴儿肥的可爱,五官比例第一次发现如此的恰到好处……
这……
为什么?
都说女人善变,那是性格不是外形、气质。
叶默每次见到艾玛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第一次,一头土掉渣的头发,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刁蛮、破烂,但是声音甜甜糯糯,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句‘我的矮脚马’。
第二次,戴维斯学院,活泼、开朗、健谈,换一个打扮,相貌还不错。
第三次,橡木酒庄会员日,乖乖女、淑女,能装、真会装,是戴维斯学院拿着全额奖学金的特级优秀生。
第四次,叶默发现了不一样的艾玛,性格内向、孤僻,美丽,在叶默眼中宛如是邻家小妹妹,渴望父爱……然后,不清不楚的做了自己的女儿。
现在,艾玛的美丽让人惊艳。
可是,害羞、怯弱……这点没变,是艾玛的本来性格。
“过来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
叶默靠着车窗,问道。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其实,艾玛没有决定是不是过来,路上就一直犹豫,到了酒庄外面还打了退堂鼓:“那个,刘淑芬说,按照中国的传统……给你提了一只公鸡。”
“公鸡?”
叶默瞬间呆滞。
“还有果篮……这样,我们的关系就正式确定了下来。”
“好像,有这么个说法。”
叶默笑了笑。
他从小就体弱多病,也是拜过干爹干妈的。
很小时候的记忆了,模糊不清,似乎过年的时候,给干爹干妈拜年,提的就是公鸡。
吴病说我好倒霉!真的好倒霉!老子就是个修破车的,没招谁没惹谁却被一只死狗给咬了,不过别担心老子已经报仇了,别担心我还咬回来,只是把它吃了而已。倒霉孩子吴病被疯狗咬伤,却被黑心医生注射了过期的狂犬疫苗,结果却获得的奇异的力量...
张凡十分倒霉,把走错房间的女上司当成。。。。。。。。。...
初三那年,我们学校发生了一次灵异事件,作为亲历者的我,当时被吓个半死。那之后,我认识了一个民间奇人,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路,见识到很多常人见识不到的东西这书讲的是什么?讲的是风水怪谈,民间异闻,以及奇门遁甲。我的新浪微博雪冷凝霜,微博地址wvr6ampmodpersoninfo...
一场意外,她被送去交易,救她的男人冷漠邪魅又霸道。沉沦一夜,男人丢下一纸婚书,她成了万万人羡慕的夜家少夫人,婚后生活甜蜜蜜。老公,我要在狗男女面前炫富!全球限量的跑车送夫人烧!老公,我要把狗男女送上火星!吩咐下去,立即造火箭!那啥老公,你能不能别每晚都抱我睡?不能!终于,林清清忍无可忍,扶着腰,挟巨款出逃,却在翻墙时被某男截胡,包子没蒸完就想跑?小女人被抓回绑在卧室,再不敢逃!...
本书简介☆★☆★☆★☆★☆★☆★☆★☆★☆★☆★☆★☆★☆★☆★☆楼子硕觉得自己很苦逼,偷偷爱了上自己的下属她不仅结了婚,而且还有一个孩子。苏一航觉得自己很悲催,看着别人追求自己老婆自己却连发言抗议的权利都没有。童昕觉得自己很苦逼很悲催每天不仅要被喜怒无常的上司精神凌虐还被外遇的丈夫不停地纠缠。☆★☆★☆★☆★☆★☆★☆★☆★☆★☆★☆★☆★☆★☆★☆☆公告文案毁三观,内容却正儿八经...
灭世大磨灭世间,造化青莲诞其间。盘古开天混沌战,三大天道九战约。噬天霸道,华夏温柔,苍天神秘。三位天道掌控之下的洪荒会有什么不同呢?扬眉为何能在鸿钧之前成圣?祖龙为何率十亿龙族向洪荒开战?昊天和瑶池真的只是鸿钧随手点化的童子吗?人族到底经过了怎样的磨难才成为天地主角?ps由于本人是新手,文笔不怎么好,因此写的可能不怎么好。再ps由于剧情需要,因此在仓颉造字之前对话会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