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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跑的是那么的快,撞得是那么的有力,可落到那公子哥眼里,却慢的像只蝼蚁!
找死!
望着那小子一头撞来,他心里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好笑的要命!
这小杂种以为他是谁?
是头牛吗?
就想这么简单的撞死自己?
他勾了勾嘴角,淡淡的笑出声来。
当然,他勾动的当然不止嘴角,还有他的手,白如羊脂般的手!
这手虽然很白,可却绝不软。
不但不软,而且硬似生铁。
蛮荒王家以武立族,其中尤以一套大开碑手最负盛名。
传言间,久习此掌法者,一掌拍出不但能生撕虎豹、裂碑碎石也不不过尔尔。
他虽未将此掌法练至大成,可如今用来却以足够了,毕竟,他面前的既不是虎豹,也不是碑石,不过只是个找死的小杂种而已!
这只手,业已抬起,抬在空中。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有血在溅出,从这小杂种破碎的头颅里!
于是,他又笑了。
好笑!
好笑的要命!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这要的却是他的命!
他的手虽然抬了起来,可却落不下去,非但落不下去,竟似连动都不能动。
?他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石头一头撞来,撞到他腰眼之上,将他撞到在地。
然后,
然后那小杂种疯子一样的扑了上来,骑坐在他身上,面目狰狞!
他是没看错,这小杂种确实不是狮虎,更不是牛!
因为‘他’既没有牛角,也没有利爪,更没有尖牙!
可是,他忘了,他忘了‘他’还有手,还有嘴!
那双手铁箍般抱住他的脖子,死死的抱住,然后,然后那张嘴猛地张了开来,露出闪亮的尖牙,一口口咬到他脖子之上。
‘他’确实不是狮虎,可竟似比狮虎还要凶狠、残暴几分。
现在,他已看到有血溅出,从他破碎的喉咙里。
血
是温热的,
这温热的鲜血就洒在他的脸上,猛地,他惊醒过来,抡起拳头使劲的敲打在石头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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