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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咕噜噜地前行,离开客栈后,一路风平浪静。
行了十天,一行人终于到了离京城最近的延平府。
看到巍峨耸立地高大城门,敖青兴奋得撒丫子就往里面跑,“憋屈了好几天,沧笙姐姐,我要先进去好好玩玩儿。”
沧笙也不拦他,她深谙养宠物之道,宠物被关久了总是要送出去放一下风的。
经过几天的疗养,云楚涯和冷季损失的元气总算是补回来了一点,不过身体还是虚弱,不宜动武。
“冷兄,云兄,沧笙姑娘,我们已经赶了好几天的路了,不如就在延平城里休息一晚吧。”
秦轩之推开车厢木门,从马车上走下来。
沧笙放下书,正要起身下车,突然感觉手心传来一阵灼热感。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她想起某人独特地出场方式……顿时,她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果然,原本热闹的城门口瞬间寂静了。
画面定格在一刻,画中人都跟丢了魂儿似的,望着骑马而来的男子。
男子一张宛若羊脂白玉的脸庞上,斜飞入鬓的眉形如墨画,一双深邃的黑眸宛若幽泉,高大挺拔地身姿似雪中寒梅,清寒孤傲。
人群顿时炸开了锅,“好俊俏的公子,是谁家的啊?”
“老婆子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标致的人儿……”
“快快快,去打听打听是谁家的公子。
家世,贵庚,婚配都要问清楚,我家女儿年芳二八,尚未婚配……”
沧笙撩开布帘往后看了眼,赫然对上一双冷酷冰冷地眼神。
怔了怔,面无表情地放下帘子,隔绝那双冷戾的视线。
沧笙低喃:“……果然是阴魂不散。”
等山河高调地打马而过,城门口顿时又恢复热闹。
不过经过这么一闹,围在城门口的人锐减。
就只剩下几个做小买卖的摊贩和沧笙等人。
“喂,我说你这个臭道士,你到底有没有钱啊?没钱就走开,别挡着俺做生意。”
城门口的一个小摊贩前,站着个邋遢老道。
老道脸色的皱纹丘壑纵横,赤着脚,腰间挂着个破酒葫芦,身上道袍老旧发白,头上白发乱糟糟地,头上插着支也不知从哪颗树上掰下来的枯枝。
他手里拿着把生锈的匕首,将身上的口袋都翻了遍,也没找着一文钱,便对小贩道:“小哥,我今日忘了带钱。
要不这样,我这葫芦里的是十八年的女儿红,这么一壶可是值十两银子。
我把酒葫芦给你,你把这匕首卖给我,怎么样?”
小贩想也不想的推开他的酒葫芦,“去去去,管你值多少银子。
俺只要五两,你要是拿得出五两银子,这匕首你就带走,要是拿不出,就给俺放着。”
小贩伸手就去夺匕首,“哼,要不是俺娘病重没钱抓药,俺死也不会把祖传的匕首拿出来卖!”
这边的吵闹声将云楚涯等人的注意力都吸住了。
云楚涯撇了眼那把匕首,不屑道:“一把生锈的破匕首哪里值五两银子,我看二两银子都嫌多。”
那边,老道拿着匕首死活要买。
小贩铁了心要见到五两银子,不然不卖。
“冷季,给那小贩五两银子,匕首我们买了。”
沧笙清冷地声音响起。
“五两?沧笙,你这是上赶着给别人送银子啊。”
云楚涯怪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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