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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所谓伏笔,就是指文章中,为了前后呼应所作的提示或暗示。
所以一旦设伏就要有呼有应,有伏必收。”
而自己在设计《欺世大魔王》故事大纲的时候偷过懒,这除了难为责编之外,还害了自己。
由于支线杂乱,反复检查还是漏下一个伏笔忘了回收,这让自己在某些考究党手上丢了不少面子。
“我白话这么多,是为了给各位说明一件事——这疙瘩就有一个我没有收的伏笔。”
萧远悠面对的毕竟是主角,光环加身、福缘护体,武动河山、智负八斗,书里面打遍天下无敌手,他一个拿外卖都不利索的当代键盘侠,怎么和主角斗?拿什么和主角斗?
而且正派勇者也靠不住,虽然这么说没啥礼貌,但那货显然脑子不够用,是个傻蛋。
也不知道啥时候来救人,只能靠自己挣扎了。
具体则么做,就是利用那些还未被主角发掘的伏笔剧情。
这些剧情还不属于任何人,所以她们也可以属于任何人。
萧远悠远远看见两人动起真格,在地上垒出个石块土堆,脱下外套往上一盖,看准时机,等两人斗的难分难解时抽身就往外跳。
魔王放心不管他是因为这里四面悬崖,剧目测,萧远悠并不会上天,所以才放心大胆去单挑。
但他不如作者了解这个世界,进入埋骨地墓塔内的瞬间,其实引力也会颠倒。
你跳进去,立马就能着地——虽然是头着地。
像萧远悠这体质,三米高头着地保不齐就是个上位脑瘫。
所以他很狼狈的趴在最底层,再溜到墓塔之内,一翻身,再站起来时,就像蜘蛛侠倒立附在天花板上一样。
他必须走到塔顶,也就是最下面的尖端。
“真是宏伟!”
萧远悠看了看目的地,却突然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考虑一个问题:“要不然还是回去吧。”
目测直线距离:三公里!
还不算斜坡和阶梯,真的很远。
身处绝境,哪怕这条伏笔里埋着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萧远悠也会在回头与前进之间犹犹豫豫的上路。
“真不是我这个人没出息,因为我回去找安迪不一定死,但这几万级阶梯爬上去只怕……真的会死吧?”
这懒死鬼还没开始走就已经开始泄气。
萧远悠自己都由衷感叹:如果我这样的人当主角,真不知道会死成什么鸟样。
“呜呜呜呜——”
萧远悠思考的当口,他已经被几大团绿色鬼影包围,这些鬼怪不靠近,但也没散开,隔着三米远围着他,客观看上去像是在用餐前观赏菜色。
这是无法前去地狱的怨灵,虽然在原著中只是前期小怪,但对萧远悠来说也是施瓦辛格级的强敌,更别说眼前这成千上万的数量……
看着周围这一大团绿油油的包心菜,萧远悠却一反常态的一脸淡定。
这不是说他个人胆子有多大,是因为他作为作者对这堆家伙知根知底,如果真的在现实生活中撞鬼,估计他的脸色不会比鬼好看到哪里去,但书里就两说了。
只见他一不念咒二不画符,弯腰就从地上捡起两块青砖,一脸痞子样:“闪远点!
大爷远来边疆体察民情,没看见吗!”
【阳间的人怎么怕鬼,阴间的鬼就怎么怕人。
】
萧远悠当机立断,拿起板砖从九层东三路杀到了六层东大门一号(墓碑),除了差点把自己累去了半条命,身上居然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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