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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海拔超过一千米的山上爬山。
我确实不喜欢夏天,但是夏末不算,因为那种即将迎来秋天的日子给人一种期待,我总觉得那是不属于夏天的另一种季节形式的存在。
我带上了我的小鲸鱼水杯,我哥从他的某一件品牌衣服上抽出一个装饰用的软带充当我水杯的带子,那我就可以把它挎在身上,想喝的时候随时拿起来喝一口。
走的前一天我在商店里看到一些贴纸,于是便买了一版给我的水杯贴上了一些金色的图案。
它现在看起来就像是有我的特殊标记一样闪闪发光,我对此很是满意。
去的前一天又下了雨,却在第二天迅速放晴。
光线不是那种非常晴朗的日光,而是那种带着微微惨暮的白光。
山林空气很清新,头顶不时传来清脆灵动的鸟叫声,身处其间能体会到像是嘴里含了十粒薄荷糖那样的清凉。
从嗓子眼里充斥到肺里的清爽,过度饱满新鲜的氧气让人说话都有些恍惚。
我和我哥两个人一鼓作气爬到了山顶,然后两个人都躺在山顶的石头上休息。
山间清爽的风吹过我们的额头,我突然想到了在阿利斯监狱的图书馆天台上吹风的情景,但是现在和那时候心境完全不一样。
我坐起来看着远处苍翠欲滴无边无际的森林,感觉自己的脚也变成了树木生根了一样。
我哥出两块面包,给我递了一块,他看着我边啃边说:
“来这里,那些电视里都要喊一下的。”
我朝他挑了挑眉,但又觉得他说得十分有道理,于是站起来,朝远处的山大声喊:
“林屿清和林远珩永远在一起——”
那回声像是摇坠在空中的风铃,那声音扩送到很远的地方。
我哥坐在地上侧头笑着看着我,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也朝着远山喊:
“林屿清,我——老——婆!”
我看了他一眼:
“真俗。”
“俗的好,我就喜欢俗的。”
我哥笑眯眯地看着我,那眼神滚烫得像那末伏的天气一样。
我们站在山顶的岩石上,在山风的吹拂里拥吻了很久。
回去我们坐在公交车上靠着对方,坐在前边的是一个味道很难形容、手里托着一蛇皮袋子名牌首饰和行装样品流浪汉,看起来对零元购十分骁勇善战。
看着他形单影只的样子,我有点缺德地想笑。
我看着我哥的眼睛,本来想说一些什么,我哥却突然凑近我说:
“小屿,睫毛真长。”
这家伙真是浑啊,每次都打断我的一些正经话。
我摒除杂念努力回想我刚刚想的是什么,然后居然真的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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