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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北苍苍,有我故土。
青山巍巍,照我丹心。
生何百年,但求无愧。
执刀执枪,战为吾邦!”
歌声整齐嘹亮,这是离都的年轻人们在练着新学的军歌。
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唱的是什么,只听说一到秋天,邢侯就要亲自来离都检阅练兵情况,而这首歌若能唱得整齐,便能讨邢侯欢心。
说不定,还会有赏赐。
于是,每天练兵之余,三万五千人就开始鼓着破锣嗓子仰天喊了起来。
起先几天,喊得声调有高有低,听起来颇为刺耳,便是黄计都也听得变了脸色,然而好好练了这十来天后,到现在唱起来已经有模有样,抑扬顿挫地,竟当真有些豪壮之气。
只是,韩枫一边跟着喊,一边心中嗤然冷笑。
这离都之人,何来丹心?他日之战,又哪儿来的为“吾邦”
而战!
国,不以我为民,我又为何把国当做自己的家邦看待?
而这三十二字中,真正得他心意的,却是“生何百年,但求无愧”
八字。
人生在世,不过百年之数,只要求得事事无愧于心就好,哪里管得了其他?
他心知柳泉心里多半也在边唱边骂,然而横目瞧去,见隔开十几人之外,柳泉正喊军歌喊得起劲。
他脖子和额顶的青筋都暴着,整张脸却是血红的,尤其喊到“战为吾邦”
四字时,手臂更高高举起,就连黄计都看了他,也微笑点头,似乎在称颂他的忠心。
“呵……”
韩枫淡淡一笑,有样学样,也大吼了起来。
“战为吾邦!”
喊到这句话时,他能觉得自己心中鲜血激荡,跟身边其他的年轻人一样,心跳加快,喉咙发干。
虽然他心里并不认可,可喊得多了,还是觉得眼中又酸又干,似乎有泪水涌了上来又暗暗退去。
他心中暗暗一叹,忽地想起昔日酒馆之中那首诗来。
“长门远眺鸿原衍,戎拒狼烟起雁关。
铁甲莫言生死事,乌骓夜踏大青山!”
虽然不知道写诗的人是谁,但到这会儿他已经能确定那就是跟戎羯族作战的诗,韩枫虽然向来不把自己当代国的一份子,可每当想到那首诗时,还是觉得浑身上下热血沸腾,无端端地生出一股豪情,甚至希望自己能上战场,能骑在乌骓上,踏着大青山头,看着戎羯族的士兵尸横遍野。
就算不是为了出城,他也希望赶紧有一场战斗。
人啊,有时偏就是这么贱吧。
※※※※※※※※※
夏暑方过,秋风一起,邢侯便轻身简从,逆风西来,抵达了离都。
邢侯平日里常驻在离都以东二百里外的平沙城,统辖之地除了平沙城和离都之外,还包括两山两关。
两山,即指离都城北的大青山与城南的长门山;而两关,则是指大青山的羊肠关,与长门山的落雁关。
这些年轻人从邢侯身上,嗅到了一丝今年与往年格外不同的味道。
毕竟,历年的平沙城主都不会亲身莅临离都,而如今的邢侯在这个位子上也已经做了五年,忽地跑到离都阅兵,那自然是有大事要发生。
然而,让韩枫吃惊的是,邢侯抵达离都的第一天,在见过新兵们排阵,听过新兵们唱军歌之后,没有多说什么,反而下了一道极其突然的军令。
“柳泉居心叵测,意图谋反。
收监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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