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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三章 山贼县令李慕云(第2页)

“你来写个告示,就说我这里有很我多的粮,需要运到三十里外的李家镇,所有来运粮的人,运一石粮给一斗为奖励。

就这样!”

“就,就这么写?”

写字的先生有些尴尬。

这县令得多不靠谱才能写出这么不着四、六的告示,咋一点文采都没有呢。

“那你想怎么样?这种简单直接的不好么?我让你写‘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几个能看懂的!”

李慕云不耐烦的瞪了那先生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呃……,是,是是!”

那写字先生被李慕云说的无言以对,只能连连点头称是,随后上前拿起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不过你还别说,这家伙虽然落魄了些,但字写的还真不错,至少李慕云看了半天一个都不认识,气得他狠狠一拍桌子:“你特么写的这是啥?逗老子玩儿呢?老子让你写的简单一点,没让你写天书,娘的!

重写!”

“是,是是!”

写字先生被吓了一个哆嗦,连忙换了一张纸重新写了起来,而这一次丫用的是正八经的隶书,总算是让人能看懂了。

要说这大唐这些识字的人啊,总是改不了喜欢炫耀的毛病,通俗点说就是嘚瑟。

比较出名一点的就是李白这小老头儿,你说皇上找你写个序,你就写呗,给他整满意了是不是大家都舒服,当然了,你不想写也成,装醉也不错。

可你非来一句‘天子乎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你说这不是找病么。

皇上找你,你不去就不去了,还非得嘚瑟一下,虽然可以理解为文人风骨,但是你考虑过皇上的感受没有?

人都说见官不敬早晚是病,更何况皇上乎?

所以说,唐代的识字之人啊,都有些过于理想化,文才固然不错,但却少了些处事的圆滑。

话题扯远了,咱们再说回来。

却说这写字先生写完了李慕云让他写的东西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在某候爵的‘邀请’下写了十来份,同时在其‘盛情’挽留下,又陪着三胖子把十来张告示贴的满城都是,等再次回到县衙,已经是日幕时分。

“大人,小人可以走了么?”

跑了一个下午,腿都有些打颤的写字先生向李慕云请示道。

“走?上哪儿去啊?”

李慕云抬头看了他一眼:“打今天起,你就是我的……秘书,明白吗!”

“啊?秘,秘书?”

写字先生愣住了。

“后院有房子,自己找一个间去吧!”

理都不理这写字先生,摆摆手示意已经回来的手下带着他去后衙。

自从李慕云安排人把那个泼妇抓了之后,孙亮理智的选择了搬家,而且不但如此,这货还跑到了大牢里面陪着老婆同吃同住,看样子似乎也不打算出来了。

所以现在的后衙就是空着的,根本没人住,李慕云把写字先生安顿过去之后,这才看着前面一个小厮打扮的家伙,旧事重提:“你刚刚说你家老爷答应了,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的粮食什么时候能到?老子的耐心有限,别逼着老子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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