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朝石墨竖起了大拇指,不住点头称赞,完了举起酒杯,“来,兄弟,走一个。”
杯子是那种三盎司的玻璃酒杯,满杯的话就是二两。
石墨也端起了自己的酒杯,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一直以来他都不是个善饮的人,但他却是个善感的人,所以以前他喝酒不是经常被人灌醉,就是自己把自己灌醉,所以现在他话也不多,和胖子碰了一下,就一饮而尽,一滴不剩。
“咳,咳!”
白酒强烈的刺激,让他忍不住偏头低下,捏着拳头,轻咳了两声。
两杯56度的白酒进入腹中,仿佛在燃烧,并且很快在他苍白的脸上抹上两片醇红。
胖子哈哈笑着探头过来,关心道:“兄弟,没事吧?”
“没事,喝急了。”
石墨摆摆手。
很快,他就觉得腹中有异,于是他不知不觉意识感知探入其中。
原来是身体的强化细胞这时开始发挥作用,组成消化系统的细胞怕是将酒精当做某种有毒物质,迅速分解了酒精,转化成水和一些有益的养料,燃烧的感觉也在飞快消退,和蛇毒比起来,酒精对它们来说只能是小儿科了。
人体是一个复杂完整的生命系统,组成这个系统的大约是40—60万亿的单细胞,所有的细胞都是由最初的一个细胞,也就是受精卵分裂出来,生命的过程是一个无法想象的浩大工程。
原本,石墨和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细胞各司其职,更新迭代,以平均每2.4年的速度更新一次,但是现在,他的体内加入了星灵的胞体,这些来自异星的神奇胞体因为某种神秘的原因,不仅是呆在他的身体里,而且是融合替代了他原本的碳基单细胞,换言之,除了灵魂还是原本的灵魂,他的身体细胞已经被铁基胞体强化更替了。
现在,强化后的细胞发挥出了神奇的能力,却完全没有改变原本完整的人体生命系统,他依旧以碳基食物为食,制造身体所需的热量能量,又或者是不是也可以尝试一下以金属为食?
石墨脑子里突然冒出个念头,接着立刻觉得荒谬无比。
看着一桌子坐着的其他四个人,竟有些如坐针毡的感觉。
……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石墨的老屋对面就是金雁山,是胖子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地之一,岩岭村的另一个名声在外的风景地是“红军路”
,作为闽戆纵横连绵的山脉之一,这里也曾经是游击队和红军出没的地方,所以,一条穿过岩岭村附近的山间石路就成了如今名声在外的旅游目的地。
胖子他们想要一个熟悉地方的向导,所以自然而然邀石墨明日同行,重走红军路是他们此行的另一个目的。
“其实很好找的,村里有一些路牌的指示,实在不行问一下村民也很容易找到……”
石墨有心推拒,因为他想静下来想一些事情。
却耐不住几个人的盛情,特别是蓝可儿那句:“是不是担心我们不给你导游费啊?”
搞的他哭笑不得,只好应允。
……
夜里十一点。
整个屋子渐渐安静下来……
石墨洗了个热水澡,又去把屋内各个地方的灯都关了,只留下一盏过道灯,作为夜里照明用。
屋外此时秋月高悬,银白色的月光静悄悄洒落在院子里,洒落在堂屋前,像是给这大地铺了一层薄薄的银霜,像极了童话里的世界。
躲得了缘,避不开命…她问得直接我这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啊?他答得干脆会!一次寒潭相遇,注定纠缠一生他是她的宿主,他亦是她的劫数原名彼岸生叶忘川无花...
人气新书,日更万字脚踏噬天古蛇,手掌地狱天罡!战天地万灵,灭无极苍穹!天地因我战栗,万物为我臣服。严风以一己之力雄踞天之巅,奈何岁月无情,地老天荒,红颜逝去,一切终将腐朽严风不甘心站在万灵之颠,却依然要受岁月之蚀...
为了筹女儿的医药费,叶云霄在去卖肾的途中卷入时空裂缝,落入仙界。三千年修炼,叶云霄成为无上仙医,他横渡时空之海,九死一生回归凡间,发现才过了仅仅三天。他发誓要让受尽委屈的妻子成为最耀眼的女王。他发誓要让被冷落的女儿成为最幸福的公主。不要招惹我,不管你是什么首富继承人还是隐门传人或是修行大佬,在我面前,你们通通都是蝼蚁!...
一次意外,左眼发生变异,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随之接二连三的鬼怪灵异事件,科学无法解释事件缠着在他的周围。...
穿越到异世大陆,成为一个身陷囫囵的奴隶角斗士,一个掌握逆天绝世‘金大腿’的猥琐宅男,为了生存不得不奋起反抗,于是在这个暗黑残酷的异世地下世界,留下一段另类的热血无敌传说。谨以此书向心中无上神作兽血沸腾致敬!!!PS书友群71443854,请喜欢本书的书友多多支持和推荐,切勿忘记收藏,小帅在此感激不尽!...
茫茫大荒长卷阔展!国恨家仇人怨,尽情上演!各大门派,携手一心,谱一首抗魔烈曲江湖儿女,剑胆琴心,奏一时琴瑟之音。大荒恩怨,静待君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