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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在这样的时刻,为什么却总想起妹妹。
我想我应该打电话叫她回来,无论如何,在这一刻,她是唯一能帮助我的人,不是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吗?但昨晚打她电话她没有接,此刻我竟一时鼓不起勇气,我只是回家去拿结婚证。
只有把结婚证亮出来,这个疯女人才会死心吧。
我出了病房,却还不放心,便又回转身来,想,这不会有什么诡计吧?我对李志说,你要给我看着,不能我一转身,他们就跑了。
那女人冷笑起来,李志说,曾真,你这话就没意思了,何方是一个大活人,不是小猫小狗,他如果有心要跑的话,别说我看不住,你自己能看住吗?
他话中似有不悦,其实我也不高兴,想他原来都是叫我嫂子,现在竟然直呼我的名字了。
我低头沉思了一会,说,你说得对。
是啊,人不是东西,守是守不住的,现在我只是想告诉他,我才是他的妻子,他失去了记忆,不能让他被别有用心的人骗了。
如此而已。
如果他自己不愿意接受我,即使把他绑起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匆匆离开医院。
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天空虽然阴沉沉的,街上倒热闹起来,车辆行人来来往往。
我打了一辆摩的,飞快的往家赶去,经过一个卖包子的铺子,才想起还没吃早餐,但此时根本没有半点食欲,肚子里像塞了两块石头,沉甸甸的。
我回家,在柜子里找到那本红色的结婚证,翻开来仔细看了看,没错,这确是我们的结婚证,男何方与女曾真,依法结为夫妇。
上面有我们的结婚照。
有民政局的钢印。
我看着呆呆出了会神,想起当初一起去办证的情景。
那时的我们都是如此年轻,一脸的阳光灿烂,如今才几年过去呢?忽然之间,我竟有种苍老了的感觉。
我走到镜子前,发现自己穿着花色睡衣,头发乱糟糟的,脸色苍白,又憔悴又难看。
此时我倒不再焦急,想起半夜醒来,着急忙慌的赶往医院,却得到这样的结果――但这样的结果总比他死了好。
至少他人没事,这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安慰自己,想一下,如果这场车祸要了他的命,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一具冰冷的尸体,那是多么可怕多么凄凉的事情?如果那样,此时的我不知已经哭成什么样子了呢!
可想起他的背叛,此时的伤心,也许死了倒干净,省了以后无穷无尽的纷争和苦恼。
我赌气的想。
好吧,他是我的老公,谁也抢不去。
我努力平息自己心中的怒火与忧伤,干脆好好的洗了一把脸,仔细的梳了头发,换了一套漂亮的衣裳。
又开始化妆。
如果他真的失忆了,我也要用我的美丽征服他,可我看着镜子里那有些憔悴的容颜,眼角的鱼尾纹越来越深,黑黑的眼圈,原来洁白温润的脸上也有了黄褐斑,扑再多的粉也掩饰不住。
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杀死青春亮丽,杀死骄傲与自信,何况还加上疾病的摧残呢?如果妹妹在,我真想让妹妹去认夫,就说她是何方的妻子吧,如果妹妹出马,那个女人算什么呢?纵使打扮得妖精似的,在妹妹那种高贵典雅面前,也会黯然失色的。
我把结婚证放进包包里,提着出了门。
到了楼下,我决定还是要吃一点什么,于是买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吃。
当我重新赶到医院,急匆匆的进了病房,看到何方依然躺在病床上,那个女人却已经不在了。
我松了一口气,她毕竟知道,老公不是靠用嘴巴就能争来的,也许她就是来恶作剧一番,就是想气我一下吧?也许她心虚了,气馁了,知难而退了。
也许她根本就是一个疯子,不知怎么阴差阳错的跑到了我这里,上演了这一出闹剧。
而何方失去了记忆,又怎么能分辨是非呢?
我拿着结婚证递给他,说,你看,这是咱们的结婚证,这上面有你的照片。
现在你相信我是你妻子了吧?你能想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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