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烤鱼又来了(第2页)

趁着他们讨论小屁孩的未来,安娜祭司无聊到抽个空也冥想一次,等她进入冥想状态,发现魔法元素分外活跃,以往她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聚拢的水元素分子,这次微微动念就能召集一大群。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安娜祭司知道这是最好的修行时间,魔法元素活跃,她才能更好地亲近它们,彼此互相熟悉,将来施放魔法,才能调动它们,影响更多的元素分子。

魔法师的修行没办法做假,也没有什么捷径,只有老老实实感悟,老老实实冥想,争取亲近更多魔法元素。

两个魔法师比试没有什么花巧,谁能沟通更多元素,和魔法元素更为亲近,谁就能调动更多元素施放魔法。

这种比试根本不需要裁判,两个魔法师自己就知道谁强谁弱。

当然这是指切磋,生死搏杀自然另当别论。

这一次冥想安娜祭司获益匪浅,不知过了多久,当她发现到魔法元素不再活跃,而且闻到一股熟悉香气的时候,敏锐地意识到这是小屁孩融合结束了。

不单结束了,这小混蛋估计还在干什么坏事。

像她这种级别,已经能够轻易进入冥想状态,也能够随时结束冥想,安娜祭司迅速结束冥想,略微查看一下,果然小屁孩融合结束了,正在简陋的烤架上烤鱼。

月神在上,安娜祭司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这小混蛋是真不怕月神的惩罚啊。

更可气的是她的精灵随从也在一帮吃烤鱼的傻缺中间,看她的样子吃得还挺香,你是精灵族,优雅的精灵族怎么能这么没有风度?

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精灵族吃鱼,它们以素食为主更多是天性使然,偶尔吃一点荤腥并不是犯禁的事情。

可是月神在上,这是生命之树,神圣的生命之树蕴养着整个精灵族,大部分精灵族都由小精灵孵化而来,生命之树陪伴了精灵族大半个人生,它们在这里上出生,在这里生活,通常精灵们会在生命之树上度过一生。

对于生命之树,精灵族有着非常特殊的感情,因此把生命之树所在之处划为禁地这么无理的条件,执事堂依然答应了下来。

可是,这小混蛋没完没了在生命之树下烤鱼......

这在任何一个精灵部落都是不可想象的,往大了说这是性质非常恶劣的挑衅,是对月神的亵渎,是向整个精灵族宣战。

幸好这棵生命之树才种下不久,还没有精灵孵化出来,离成为一个精灵部落的时间还长得很。

最主要的是没有更多精灵族看到,她还能勉强压下来。

聚在一堆吃烤鱼的有主角圣骑士莫问阁下,青云真人,莫问同学家长,她的精灵随从。

人并没有增加,毕竟这是精灵族禁地,若是任由来去那还叫什么禁地?叫广场好了。

安娜祭司醒得晚了一点,看样子烤鱼大餐已经持续了很久,有大人在,小屁孩没有把鱼骨头乱扔。

不要的鱼内脏扔在小溪里,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它们还能在小溪发挥余热,供小鱼小虾吞食。

吃剩的鱼骨头他们很自觉地挖了一个小坑,尘归尘,土归土,希望鱼儿们的残躯得以安眠。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女儿拔掉了我氧气管

女儿拔掉了我氧气管

病床上,一代商界枭雄,淌下了一滴带着无尽悔恨的泪水。泪光中,依稀可见女儿毫不犹豫拔掉了他的氧气管...

打开方式错误的盘龙世界

打开方式错误的盘龙世界

在这个的时代,众神还没有降临,众神的墓地还没有建立。在这个的时代,黑暗之森的帝王还没有走出这方天地,还没有成就主神之位在这个的时代,玉兰还没有一统,五大圣域极限强者还未出生这一个的时代,是没有在历史之中记下的时代。....一个来自于未来世界巴鲁克帝国的公民,一个学艺不精在二十岁才勉强登上圣域之位庸才来到了这一个古老的时代。武天.阿曼达这相当的不对啊,我敢说眼前这个绿皮的家伙绝对不是盘龙世界的生物,这不盘龙。武天.阿曼达我还没有说完,为什么,为什么这里会有一个的冒牌主神在啊,这那里的盘龙啊!!!!这不合道!!!P.S内含盘龙宇宙不存在的事物,而且纯属炼笔。...

医女有言:古神大腿不好抱

医女有言:古神大腿不好抱

穿越,三生三世,神医九重天上空寂寥,万万年来尽无波。他是泽兰公子,无名无权,但在九重天上看尽繁花,历经七十二代帝君,一喜一怒牵动整个四海八荒。用川乌上神的话来说,便是老不死的硬疙瘩!她是泽兰公子的小女儿辛夷仙子,同脉不同根,机缘之下幻化成仙,却如孩童,懵懂无知。再用川乌上神的话来说,这叫天真浪漫。当天真浪漫的小仙子的无心之举,毁天,灭地之时,谁将承担这无法挽回的结果。这一世,他是无心神医,嗜血无情,奈何外表风光霁月,颠倒众生,不知迷了多少少女心。这一世,她不过一缕幽魂,被强硬的拉进他的生活,只为偿还那八万年的情债。可她欠下的岂是他一人的情,川乌上神那神形俱灭,八万年不得所爱的情,该如何偿还?历经三生三世,川乌变成了天才杨宋,辛夷变成圣手无笙,而昔日仙人终也成了一个普通外卖员...

九阳邪神

九阳邪神

九阳神功铸就无上武道!一代邪神叶轻尘因为一件天地至宝而遭挚爱背叛,身死道消,灵魂却意外重生回到十六岁少年时期。前世,他是一个快意恩仇的邪神!今世,他立誓要做一个人见人怕的冷血杀神,人挡杀人,神挡杀神,杀尽诸天神佛!...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上将大叔,狼来了!

上将大叔,狼来了!

正文完结重生后殷珞被帝国最有权有势的男人收养了,为了能够继续飞扬跋扈,她只想抱紧叔叔的大腿,抱着抱着,她发现叔叔的胸也不错,腰也不错咦?殷珞摸到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十分不解叔叔,你为什么有尾巴?男人俯身压下,喑哑回道每年到了春天都会这样。  友情提示此文女主乖戾任性,有点小变态!   已完本Boss主人给我充充电重生之末日独宠狐狸爱吃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