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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吵吵闹闹地拌着嘴,出了公寓,在丁芸颖的指引下,吴凉驾车拐上高速路,驶向一片即使在夜里都灯火璀璨的商业街。
明海市是国际化的大都市,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极多,往来商贸极度兴荣。
越是靠近市中心的黄金地带,密集兴隆的商业街就越多。
而若是选择在夜里出来闲逛,便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明海的繁华与璀璨。
十里洋场,纸醉金迷。
明海市就是这样的一座有魅力的城市,无时无刻都在吸引着来自大江南北的优秀青年。
吸引着他们来到这片土地,然后打拼,或功成名就,或酗酒沉沦。
由于今天并非周末,也不是上班的高峰期,所以路况十分良好,吴凉开着小车,半小时后便载着丁芸颖来到了以高雅浪漫著称,一直走在时尚最前沿的淮洋路商业街。
淮洋路和金陵路乃是明海最为出名的两大商业街区之一。
即便是在繁忙的工作日,这里也依旧是游人如织。
放眼望去,随处都可见到穿着摩登,打扮时尚的情侣笑语晏晏地结伴走过。
其实,从内心来说,吴凉是拒绝和丁芸颖来这种地方的。
因为周遭繁华典雅的消费氛围实在与他那富有乡土气息的叼丝气质格格不入。
而他与丁芸颖也并非情侣,两人之间的穿着相差也太大,走在一起很是有种屌丝男诱拐纯情少女的感觉。
但是,偏偏丁芸颖就喜欢这里购物氛围。
两人下了车后,丁芸颖竟一点也不避讳,拉着吴凉连续逛了好几家时装店,没过多久,一连串的大包小包就被挂在了吴凉的脖子上。
看着迈着轻盈步伐走在前面的丁芸颖,正式转职为拎包小厮的吴凉无奈之余,也唯有苦笑。
或许女人共通的天性就是买买买,即便是在公司以干练示人的丁芸颖,此刻也像个遗落人间的精灵,微笑地穿行在了各种精致的服装店、饰品店之间。
吴凉发现,他似乎还是第一次见丁芸颖笑得这么开心。
尤其是当她回头看见自己的苦瓜脸时,好像就笑得更开心了。
难道以前从没有人陪她逛街吗?
这个念头在吴凉脑中一闪而过,旋即便被他摇头甩出。
开什么玩笑啊,抛开家世不谈,以丁芸颖的才貌,只要愿意勾勾手,恐怕追求她的人就会马上堵塞这条长街吧。
她又怎么可能找不到人逛街呢?
这也亏得是丁贺程相信吴凉的人品,竟然放心让他晚上与他女儿同住。
虽说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迫不得已的原因,但是,那位年过半百的富豪就不怕哪天吴凉突然狼性大发,真把丁芸颖给吃了?
“那个老头,他该不会一开始就打着要招我做女婿的主意吧?”
脖子上挂着两个购物袋,吴凉摸了摸下巴,有一丝猥琐,呸,是非常猥琐地想到。
“吴凉,你觉得我是戴哪条项链好看?”
而在此时,丁芸颖又走入了一家珠宝店,回头冲他漫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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