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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虞风(第2页)

但这位亡者穿的是长衣长裤,怎麽也这副样貌?」

冯志瞳孔微缩,明白了裴液的意思:怪物吃人不会像人吃橘子一般,把皮剥得乾乾净净才下嘴,一个连皮带骨生吞的怪物,会把衣物完完整整的留下?这件寝衣又是如何只留血迹不沾一点儿碎肉骨屑?

一个汗毛直竖的画面出现在他脑海里:受害者整个人化作一摊膏液,被那不知形貌的兽类像蜜蜂食露一样吸食乾净。

这想像太过毛骨悚然,冯志稍微扭了下庞大的身子,没有张嘴。

这时一阵马蹄声停在林外,几人看去,沈闫平正翻身下马,快步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本书。

「诸位,我找到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了。

」这位常检脸色有些微白,声音温润,还没走过来就先声道,「那标记确实是受害的先兆。

常致远道:「何以为证?」

沈闫平喘了口气,缓声诵道:「灵有所好,文之我颠,契龟曰祥,三日升仙。

常致远眼睛一眯:「《虞风·灵有所好》。

冯志捋胡子的动作也顿时暂停,眼睛发直地看向空处。

只有裴液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周:「敢问几位大人,这是什麽意思?」

常致远温声道:「传说是上古虞朝流传下来的一首诗歌,是说神灵喜欢谁,就会在他的额头画上一个印记,占卜说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三天之内便可成仙。

裴液下意识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神灵?一位从六千年前的虞朝存在到现今的神灵?

「嘿嘿……」冯志咬牙冷笑,「这『喜欢』的代价可真是惨烈。

沈闫平低声道:「长辈对幼童是喜欢,虎狼对幼童也是『喜欢』。

常致远蹙眉思索了一会,转头对另外两人道:「说到这个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汉时有位姓杜的方士为此诗做过小注,好像记载了一项仪式。

后来晋人胡烨疑其半真半假,编纂时便归入志异一类。

冯志摇摇头,表示没有印象。

沈闫平却举书道:「不错!

就是这本杜无真的《三朝诗笺》,他说那仪式是祭神所用,三日间分别取一丶四丶七共十二人之性命血肉,以飨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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