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3章 雀鸟(第2页)

裴琰低声对程守忠吩咐了几句,而后抬步往内殿走去。

龙榻上的锦被鼓鼓的,显然有人躲在了里面。

他走到床边坐下,隔着锦被拍了拍最鼓之处,下一瞬姜姝仪便披着被子起身,扑过来紧紧抱住了他的腰。

“臣妾以为陛下要听温瑶之言,打死臣妾......”

她嗓音委屈幽怨,裴琰知她是撒娇,失笑道:“朕如何舍得。”

芳初极有眼色地收拾好地上的碎瓷片,退去了外面。

姜姝仪仰头望着裴琰,因刚才听见他与温瑶的对话,此时眸光发亮,按捺不住激动地问:“陛下怎么训斥清嫔妹妹了呀?陛下不是很喜欢她吗?这样清嫔妹妹定然会伤心的呀,陛下不心疼吗?”

她的心思都写在脸上,裴琰这会儿若说心疼,只怕她立刻就要撇了嘴哭。

裴琰刚才吓了她,这会儿便不忍心再逗,为她整理凌乱的鬓发,温柔道:“朕心疼谁,你不知道吗?”

姜姝仪唇角立刻就绷不住上扬了起来。

她蹭裴琰的手,嗓音更娇了:“那太后娘娘若怪罪了可怎么办呀?陛下孝顺,会不会又去安慰清嫔妹妹,然后再也不让臣妾住在乾清宫了呀?”

裴琰觉得她很得寸进尺。

他伸出手背让她蹭,一面问:“朕若那样孝顺,还会私藏你在乾清宫吗?”

姜姝仪终是忍不住,笑出了声,而后觉得这样不太对,想忍又忍不住,干脆一头扎进裴琰怀里,咬着唇笑得双肩颤抖。

裴琰看着怀中的人,窗外的春光落进来,将她满头浓郁鬓发镀了层金辉,暖融融的,犹如他在年少某个冬日黄昏,勤勉于功课时,偶尔一瞥看到窗外枝头,站着的那只浑身金光的雀鸟。

那只雀鸟蹦蹦跳跳,鲜活明丽,他忽然起了想捉下豢养的心思,只是在拿起弹弓,对准那鸟的后腿时,忽然想到自己尚且生死未卜,要时不时承受欺凌,何以对另一条性命负责,便歇心作罢。

如今,倒是能好好豢养了。

“姜姝仪,朕记得你没有小字。”

姜姝仪堪堪止了笑,不知裴琰为何忽然问起这个,弯着眉眼如实道:“是呀。”

她阿娘不识字,觉得父亲起的姝仪二字便极好,没有起别的,嫡母更不会费这个心思,至于父亲,若非为了体统,只怕连名都懒得想。

裴琰垂眸看着她,语调温和:“朕给你起一个,叫阿雀可好?”

姜姝仪:......好俗。

她眨了眨眼,委婉道:“臣妾家中有一个婢女,好像就叫什么鸟儿雀儿的。”

裴琰摩挲她的脸颊:“她卖身到你家,自然是你们家的雀鸟,而你的身子性命都交托给了朕,自然便是朕一人的雀鸟,你说对不对?”

姜姝仪见他主意已定的样子,只能试着接受。

金雀钗还是好物件呢,叫雀怎么了!

“对......那陛下可不可以只私下唤呀,臣妾怕其它姐妹取笑......”

她还是难以接受!

裴琰一个温和清雅,文韬武略的帝王是怎么起出这么个俗气小气的小字的!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女儿拔掉了我氧气管

女儿拔掉了我氧气管

病床上,一代商界枭雄,淌下了一滴带着无尽悔恨的泪水。泪光中,依稀可见女儿毫不犹豫拔掉了他的氧气管...

打开方式错误的盘龙世界

打开方式错误的盘龙世界

在这个的时代,众神还没有降临,众神的墓地还没有建立。在这个的时代,黑暗之森的帝王还没有走出这方天地,还没有成就主神之位在这个的时代,玉兰还没有一统,五大圣域极限强者还未出生这一个的时代,是没有在历史之中记下的时代。....一个来自于未来世界巴鲁克帝国的公民,一个学艺不精在二十岁才勉强登上圣域之位庸才来到了这一个古老的时代。武天.阿曼达这相当的不对啊,我敢说眼前这个绿皮的家伙绝对不是盘龙世界的生物,这不盘龙。武天.阿曼达我还没有说完,为什么,为什么这里会有一个的冒牌主神在啊,这那里的盘龙啊!!!!这不合道!!!P.S内含盘龙宇宙不存在的事物,而且纯属炼笔。...

医女有言:古神大腿不好抱

医女有言:古神大腿不好抱

穿越,三生三世,神医九重天上空寂寥,万万年来尽无波。他是泽兰公子,无名无权,但在九重天上看尽繁花,历经七十二代帝君,一喜一怒牵动整个四海八荒。用川乌上神的话来说,便是老不死的硬疙瘩!她是泽兰公子的小女儿辛夷仙子,同脉不同根,机缘之下幻化成仙,却如孩童,懵懂无知。再用川乌上神的话来说,这叫天真浪漫。当天真浪漫的小仙子的无心之举,毁天,灭地之时,谁将承担这无法挽回的结果。这一世,他是无心神医,嗜血无情,奈何外表风光霁月,颠倒众生,不知迷了多少少女心。这一世,她不过一缕幽魂,被强硬的拉进他的生活,只为偿还那八万年的情债。可她欠下的岂是他一人的情,川乌上神那神形俱灭,八万年不得所爱的情,该如何偿还?历经三生三世,川乌变成了天才杨宋,辛夷变成圣手无笙,而昔日仙人终也成了一个普通外卖员...

九阳邪神

九阳邪神

九阳神功铸就无上武道!一代邪神叶轻尘因为一件天地至宝而遭挚爱背叛,身死道消,灵魂却意外重生回到十六岁少年时期。前世,他是一个快意恩仇的邪神!今世,他立誓要做一个人见人怕的冷血杀神,人挡杀人,神挡杀神,杀尽诸天神佛!...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上将大叔,狼来了!

上将大叔,狼来了!

正文完结重生后殷珞被帝国最有权有势的男人收养了,为了能够继续飞扬跋扈,她只想抱紧叔叔的大腿,抱着抱着,她发现叔叔的胸也不错,腰也不错咦?殷珞摸到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十分不解叔叔,你为什么有尾巴?男人俯身压下,喑哑回道每年到了春天都会这样。  友情提示此文女主乖戾任性,有点小变态!   已完本Boss主人给我充充电重生之末日独宠狐狸爱吃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