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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弗伦就发现时间已经11点多了,于是便不再坚持,而是睡了下去。
翌日,弗伦遵循着良好的时间作息,在清晨便起床,念着时间是宝贵的,弗伦便强迫自己挣扎起来准备去特里尔国家图书馆去进行一天的学习工作。
等弗伦将一切收拾好之后,弗伦无聊之下准备翻一翻厨房,毕竟也不能每天都吃餐厅的饭菜,哪怕自己有足够的金钱,但是也不符合弗伦自己的习惯。
非常悲伤的是,哪怕弗伦将厨房翻了个底朝天,他依然没有办法翻出来半点食物,但是,他却找到了半罐茶叶和一罐才使用的咖啡豆,虽然弗伦并不清楚怎样将咖啡豆制成咖啡,但是,弗伦还是找到了一个捣碎东西的瓷棒和小碗。
弗伦又是拿着这个小碗把咖啡捣来捣去,又是将磨好的粉末放进一个杯子中冲泡,最后磨磨叽叽折腾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最后整好,弗伦差点被这个折腾时间的东西弄的心态炸裂了。
但是,弗伦看着烧水壶里的热水将研磨好的咖啡粉末浸透后,成功制成的咖啡芳香扑鼻,便重新找回了当初自己学习做饭时的快感。
将一杯孤零零的咖啡放在餐桌上,弗伦左看右看,横竖都感觉少了点什么东西,想出门买一些面包,但是又害怕把咖啡给放凉,但是现在又不想看书,最后,又想到自己可以去外边的邮箱取出今天的报纸,然后边看报边品味咖啡。
等到取了报纸之后,弗伦回到厨房时,便闻到了满屋的咖啡香气,虽然弗伦并没有喝过太多咖啡,但是,仅凭自己微弱的欣赏水平,还是分得清这罐咖啡不是一般品质。
等弗伦背靠木制椅子,右手拿着一份新鲜出炉的特里尔日报,左手端着芳香扑鼻的咖啡时,弗伦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在英剧里面的男主角,在世的福尔摩斯。
可惜,弗伦可能永远变不成英伦剧中的男主角,因为他很快将刚喝下嘴的咖啡吐了出来,不是因为咖啡的滚烫,而是因为咖啡中浓浓的苦涩味道,而滚烫使得苦涩更加浓郁。
幸好没有将报纸打湿,要不然弗伦只能去就着湿湿的报纸,去认清那些模糊掉的铅字了,擦干自己那么狼狈的痕迹之后,弗伦看着只喝了一小口的咖啡,脸上皱的比喝了咖啡还苦。
“倒?不倒?”
弗伦心中有些碎碎念,但是很快弗伦还是决定喝下自己亲手研磨的咖啡,怎么能浪费食物呢,自己做的自己就要吃干净,包括饮品。
于是,弗伦只能一边喝着明显是自己加多了咖啡豆的咖啡,一边一点一点地看完了报纸。
等到弗伦完全读完报纸之后,伸了伸腰,才发现自己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了。
但是,没等弗伦安排自己忙起来,他就告诉自己,这就是自己的生活节奏,以后不能想之前那样制定一个根本没有目的的瞎忙计划了,自己应该该忙忙,该歇歇。
现在的特里尔的绅士,或者说整个世界的绅士阶级都是像弗伦这样的作息,甚至是比弗伦还懒散的大有人在,毕竟现在相比与后世的那种分秒必争的态势,现在的世界还是颇为懒散的。
“我不再是打工人啦。”
弗伦认清了这个事实,并不禁点了个赞、喜笑颜开,然后还是决定要去图书馆去进行阅读,生命要紧,这是伟大的先祖伯特利给亚伯拉罕们的催促。
弗伦走出屋外,一边散着步,一边欣赏着特里尔的景色,等到了图书馆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两个小时了。
弗伦在中途找了一家面包店,品尝了一下这个世界的美食风格后,便决定将午饭作罢了。
时间很快就在弗伦一天天的阅读中度过,幸好这些天风平浪静,弗伦可以安稳地度过穿越以来第一个平静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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