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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丰落寞的站了一会儿,直起身子,从人群中走过,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强大血族望着她,如同望着不可侵.犯的女皇。
订婚宴不欢而散。
我的尸体被焚烧毁灭,萨佛林、莱特莉丝与缇丰暗自垂泪,轻蝉、无策与挚友先生沉默不语,绿面具别有深意的看着那吞噬我身躯的火焰,贝雷特仰天哀嚎,别人以为他又在犯傻,但我却明白,这是他身为刚格尔血族对狼人同胞的哀悼。
娜娜.克里斯蒂娜居然哭的最为伤心,甚至有些撕心裂肺,不知道的人。
以为她才是今晚的新娘呢。
缇丰说:“娜娜,别哭了!
犯不着为这狼人掉眼泪!
我们应该...应该庆幸我们及早发现了他,或者他自己暴露了自己。”
娜娜死命摇头。
哭泣道:“姐姐,你真的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吗?面具他....他有无数的机会杀死我们,可他却选择....“
缇丰猛然掐住娜娜的脖子,怒气冲冲的说:”
住嘴!
你给我住嘴!
不然我也让你尝尝被刺穿心脏的滋味儿。”
娜娜于是不再多言,擦拭眼泪,严肃的站起,朝我的尸体鞠了一躬,默默的退开了。
.....
这事儿该从何时说起呢?也许从我离开第二座血族城市之后说起比较恰当吧。
正如我所说,我是该隐。
是血族的祖先,但在此之前。
我是亚当之子,本也应当是第二代的人类。
甚至是人类的祖先。
但后来亚伯的儿子赛斯享受了这一荣耀,他是我的侄子,我对此并不在意。
可我杀死了亚伯,受到了上帝的诅咒,从此以后,受因果律的影响,凡与我亲密者,终将遭受厄运。
所以我必须不停的离开,抛弃过往,独自漂泊。
我试过自我毁灭,沐浴在阳光之下寻死,但没用,这诅咒让我永生,真正意义上的永生,也许上帝本人都找不到杀死我的方法呢。
在朝晖的恒雪山,吉亚斯德族系的立夫伦特精通一种叫做“洛基的诡计”
的训诫之力,可以遗忘一切,令自己变化为面貌不一的凡人,不是吗?他的技术很烂,只能令那效果持续一天。
而我呢?我可以让这效果一直持续下去。
如此一来,我就能忘记自己血族的身份,忘记那倒霉的诅咒,让自己不必顾忌,追寻短暂的幸福与友谊啦。
由于这能力的效果影响,我时常显得疯疯癫癫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与因此收获的友谊与快乐相比,这根本不算什么。
我的脑子有些奥妙,我能将那些同样可怜的灵魂接纳进来,成为我的同伴,虽然他们免不了最终离开,但至少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因为我的诅咒而遭受牵连。
格林、末卡维、墨慈、海尔辛,他们皆是如此。
有他们相伴,我感到很快乐,真的,哪怕受人误解,以为我自言自语,只要我不再孤单,我就感到快乐。
而现在,新一轮的遗忘与重生,又开始了。
————
请叫我脸谱吧,在绝望之中,我的真实姓名已经被遗忘。
无论是我自己,还是我曾经的亲朋好友,我们就像是一群自我催眠的人,争相忘却这不吉祥的名字,就仿佛躲避着某种神秘的诅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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