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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儿子有三十多岁,穿一身格子西装梳着整齐的分头,眼睛上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看见父亲把小六子背到家中后,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鼻子。
老人横了他一眼后,这才不好意思把手帕放下。
但还是坐在那里假装用手托腮把手放到了鼻子前。
倒不是嫌弃小六子,而是战场上几个月下来,身上的泥水、血污以及身上的伤口都传来一股让人作呕的臭味。
就像尸体腐烂的味道。
小六子此时已经有些发高烧,在战场上还不觉得,一但到了相对安全或宽松的环境,思想上的高度紧张自然就有些松懈。
心里虽然还十分惦记旅长交给自己的任务。
但实际上他也反应过来了,旅长分明是想让他退出战场,好保全自己的性命。
高烧再加上感动、愧疚、焦急,小六子一下子就晕倒在老人的身后。
老人也不嫌小六子身上的臭味,一把扶起小六子就要带他换衣服,然后去医院。
毕竟小六子还穿着一身军装,租界里是没有人敢为他服务的,甚至有租界的警察知道后,还有可能将他赶出租界,那样对于小六子来说,无异于死路一条。
收拾妥当后,老人背起小六子就走,他的儿子想帮忙,伸了两下手,始终过不去心理上那道关。
那股恶臭让他无法短时间内克服。
在换衣服的时候,老人将小六子怀里的信也取了出来。
按理说,不经他人允许偷拿人家信件,无论从法理上还是道德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只是那封信很重要,若是还放在小六子身上,说不定就会被医生看见,报告给官府那就有天大的麻烦。
所以老人只是思考了一下,还是转身回头将信递给了儿子:
“你是报社的记者,肯定有路子打听到他们师部的下落,这孩子受了伤,我怕他延误了军情,你动用一下你的人脉,尽快将信给送出去。”
说完,也不等男子回答便背着小六子远走。
男子本想将已经染了血的信放到包里,但看到那滩血迹后就改变了主意。
出于记者的职业习惯,他真得很想看看里面记载了什么。
这种情况下,军方的书信都是完全保密的,如果自己了解了这里的内容,一定会让自己名声大噪,成为报社里最顶尖的记者。
受不了心里的诱惑,男子拿来了一把小刀以及一把细长的小镊子。
先用小刀在信的底部开了一个小口,然后将镊子伸进去,夹住信的一边,然后转动镊子,将信牢牢地卷在镊子上,再从那个小口出来。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不让收信人看出这封信被人动过手脚。
男子的进展很顺利。
不过五分钟左右,他便完美地取出了里面的信笺。
一行行刚劲有力的毛笔字跃然纸上。
“我八千健儿已经牺牲殆尽,敌攻势未衰,前途难卜。
若阵地存在,我当生还晋见钧座。
如阵地失守,我就死在疆场,身膏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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