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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第四十八章 琐事(第2页)

阿虎特意交代过,镯子是韩勋专门为老太太挑的,让老太太一定要戴。

韩勋家里一看就不一般,送来的这些东西,都是特意为他们一家挑选的,不收,不仅不会让人觉得清高,反而会让人不舒服,以为他们有更大的图谋。

东西既然已经大大方方的收下了,不吃不用放在那儿做什么?

老太太小心翼翼的把镯子戴在手上,看了又看,美得不行,末了,又恋恋不舍的把镯子取下来,“这么好的东西,平时戴着干活太埋汰了,以后在家闲着的时候再戴。

我得把它们藏好了,这么好的东西,得值多少钱啊,万一丢了,可不得心疼死我。”

林书从外面走进来,见奶奶那么喜欢韩坏蛋送的东西,酸溜溜的说:“奶奶,等我以后赚钱了,给你买一堆更大更漂亮的,让你戴都戴不过来。”

“哄我老太婆开心呐,还戴不过来,也不怕我出去被人给抢咯。”

“不怕,以后我给奶奶请保镖,看谁敢动你。”

“尽说些孩子话。”

老太太把镯子放进绒布盒子里装好,笑着说:“好好读书,我相信我们家小书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有大出息。

只要我们家小书有出息了,甭管给不给奶奶买镯子,请保镖,奶奶都高兴。”

林书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可以给奶奶买的。”

看着家人这么高兴,林墨也跟着笑了起来,揉揉林书的小脑袋瓜子,说:“快去吃饭吧,一会儿菜又该凉了。”

林书看了眼桌上有他最喜欢的樱桃肉和粉蒸肉,眼睛顿时就亮了,忙给自己和爸爸盛好饭,猴急的夹了一块大大的樱桃肉放进嘴里,刚让老太太热透的肉,放在嘴里烫得很,一咬,既酥且烂,满嘴都是喷香的肉汁,恰到好处的咸甜味儿,能最大程度的触动味蕾。

原本吃樱桃肉最好的季节该是在春季,在盘中铺上鲜嫩的豌豆尖,再将一颗颗炖的鲜红酥烂的肉盛在上面,可不就像树上刚摘下来鲜红欲滴的樱桃?

吃樱桃肉最重颜色,其次才是味道。

林书这种低级小吃货,有香喷喷的肉就满足了,哪里还管好不好看。

春天的时候,林墨做过两三次,一直被他惦记到现在,林墨见他最近学习很辛苦,又很懂事在家里把爸爸照顾的很好,这才特意做来奖励他的。

粉蒸肉的米粉是老太太用米自己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磨得那么细,味道却更香些。

林墨在调料中放了花椒粉和辣椒面,下面铺了一层土豆块,蒸好后,撒上一层切得细碎的小葱芹菜香菜,香味一下就出来了。

五花肉蒸得嫩熟,多余的油脂被米粉和下面的土豆吸去,肥而不腻,细嫩鲜辣。

两三片下去,林书碗里的饭就少了小半。

林墨轻轻拍拍他的后脑勺说:“多次点蔬菜,少吃点肉。”

“哦。”

林书只好默默把伸向樱桃肉的筷子转个角度,夹了一筷子凉拌萝卜丝。

林书不怎么喜欢吃萝卜,惟独能接受林墨凉拌的萝卜丝。

麻辣中带一点萝卜本身的甜味,鲜脆爽口。

林建也觉得最近小儿子横向发展的趋势有点迅猛,需要压一压,于是夹了一大筷子水煮豇豆到他碗里。

林书的小胖脸顿时垮下来了,等他把碗里的豇豆都干掉了,林建给他夹了两块樱桃肉,这才又露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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