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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程姓,忠厚本分,藏锋守拙,绝少有毕露峥嵘之人。
先人程江程湖者,习武之人,更懂得山外有山的道理,不然,也许就不会跟《初刻拍案惊奇》(明?凌濛初著)中的刘东山(刘东山夸技顺城门十八兄奇踪村酒肆)一样,领略高人,而后偃旗息鼓。
于是就有了下边的故事。
程经阔讲故事的时候,故意停顿,考验大家的智力。
其实,说不上是智力的事情,考验的实际上就是阅历,大家的阅历。
一般人,谁有那个阅历?当官的阅历,在座的,除了我程经阔,没有第二个人有过当官的阅历。
既然没有当官的阅历,那么这个问题,十个人回答,就有十个人答错。
程经阔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好在大家都很识趣,咕嘟着嘴不出声,眼皮不眨地盯着经阔,期盼下文。
程经阔很享受这个过程,他本想多消费一会儿这种感觉,但是又怕时间过长,大家失去等待的耐心,于是只好匆匆收拾起慢慢咀嚼品尝这种享受的感觉,继续讲了下去。
程经阔说旗没有脑子,其实在座的大都没有脑子。
因为没有过当官的经历,所以,在回答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法问题上,都会感到,程江哥俩,一定是跨马扛枪,直奔山岗,与土匪强人决一死战去了。
实则不然。
程江哥俩是什么人?他们的心里想的很清楚的。
山寇强人,都是本地人,当上土匪,各有各的理由,不到万不得已,大都不会走上这条路的。
至于那些跟班的小喽啰,那倒好说,只不过就是混碗饭吃,白天在家里种地,晚上一撂锄头,上山当一夜强人。
抢到财物,就分一点,抢不到只好认倒霉,早上踏着露水回家,不耽误白天种地。
官府逼得紧了,小喽啰就洗手不干了,隐身为农。
可是那些头目,拎出一个来,那一般情况之下都是有人命在身的,上山的时候,起码是杀过人纳过投名状的。
这种情况的强人,能轻易就放手吗?
自己是祖祖辈辈生长在这一方土地上的人家,得往长远着想的。
可是人家相县太爷不同,三五年之后,工作调动,走了,又去云南或是贵州上任去了,留下的一大推萝乱,都是自己的事情了。
再说,那个时代的官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几个尽心尽力为朝廷卖命的呢?
程家埠离府县都有很远的路程,属于三县交界之地,发生命案较多,程江哥俩就亲眼见到过相县太爷的审案破案能力。
那一回,在界河的桥头,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相县太爷坐轿来到现场,指挥衙役破案。
相县太爷下的轿来,装作是眼睛高度近视,看不清尸体的面目的意思,要求手下:“往那边翻翻。”
于是衙役们就把尸体往那边翻身。
相县太爷还是看不清爽的样子,就要求手下:“再往那边翻翻。”
手下们像这样翻转尸体翻了有三两回以后,相县太爷这回看清楚了,抬头看看界河的桥头,然后像是心里忽然明白了一样:“咦!
尸体在人家另一个县的地界里边,这事情咱管不了,咱们不能越界到人家地盘上去办案。
打道回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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