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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宛目瞪口呆地跟在萧琅身后,直到离开铺子有段距离了,她才扯住萧琅的袖子,蹙眉问道:“阿琅,你带这么多银子出来,二叔知道吗?”
给父亲买礼物尽孝心是没错,但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大大咧咧地花掉两人一年的口粮钱。
萧二叔逢年过节都舍不得添置新衣,可见家里的银钱紧张,这十两银子不知要攒多久呢,她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萧琅乱花钱。
再说,萧二叔若是知道一把破匕首就花了十两,估计会气萧琅乱来的!
萧琅摇摇头,买礼物的事当然不能让老爹知道了。
舒宛就知道是这样,忙把萧琅拉到路旁,郑重其事地讲了一大堆道理,什么一两银子能买多少粮食多少布料,什么要勤俭度日等等,说的萧琅满脸疑惑。
“宛姐,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我爹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我想好好孝敬他一次,你放心,这钱是我自己攒下来的,不会影响我跟我爹吃饭的。”
萧家的柴米油盐都是萧守望负责采办,但萧琅常常跟着一起去,自然知道一两银子有多贵重。
在他眼里,那把匕首卖十两银子,真的不算贵。
附近村子里的猎户,一般家境并不富裕,如果家里没有田地,猎户的日子可谓十分艰辛。
因为他们都只是身高体壮,跑的比常人略快些,比较好的也就会下下套子,掌握两手庄稼把式。
然山上的猎物又不是傻子,乖乖等着被人抓,它们耳朵灵敏,很容易发现猎人的动静,或是窜得快或是性子凶猛,猎户常常空手而归,连续几天都打不到野味。
也正因为如此,野味的价格很贵,一般是家禽的两三倍,一只三斤的山鸡就能卖二百文,山猪等稀罕的野味价格就更高了。
萧守望是个普通的猎户,一年所挣只能勉强养家糊口。
但萧琅不一样,虽转世为人,可他继承了前世身为狼王的大多数优势,嗅觉灵敏,奔跑速度快,体力持久。
没有锋利的獠牙和爪子,却有特制的长箭和短刀棍棒替代,这些都让他成为了天生的猎者。
别人到处寻找山鸡野兔,他能直接捣了鸡窝兔窝,别人四五个一起见了狼豹都要逃跑,他九岁时就单枪匹马宰了一条成年豹子。
儿子太过优秀,萧守望既高兴又担心,怕自己那混帐无情的亲爹和蛮横不讲理的大哥一家人眼红打秋风,所以只要萧琅打到罕见的猎物,父子俩都会特意拿到二十里地的白水镇去卖,而不是只隔六七里的平阳镇。
除了他们父子俩,没有人知道,短短的两三年,萧琅已经攒了六七百两银子。
听着萧琅淡然的语气,舒宛很想问问他家里到底还有多少钱,可,这种涉及人家家私的话,就算萧琅把她当姐姐一样看待,终究不是一家人,她真的问不出口。
“罢了,要是萧二叔发现钱少了,不高兴,你就说银子借给我了,千万别说匕首花了十两银子!”
舒宛无奈地叹气道,幸好娘亲没有收掉她往常收到的红包,她还有点闲钱,可以先替萧琅垫上。
萧琅静静地看着舒宛,那双杏眼里的担忧警告让他心中一暖,乖乖地点点头。
舒宛松了口气,看看天色,笑道:“好了,咱们去找阿兰吧。”
结果,等他们拐进秦家所在的那条弄堂,正好看见秦家小厮领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郎中进了院子。
舒宛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凝固了,小跑着奔了过去。
于是,两人与郎中同时跨进了厅堂。
只需一眼,萧琅就发现了舒兰的位置,然后看见她缩在秦家老太太的怀里,眼中含泪,抽抽搭搭地望着旁边的朱元宝,那双软软的嫩嫩的小手搭在膝盖上,几道血痕清晰可见。
朱元宝正提着那只弄伤舒兰的兔子,“阿兰你看,我把它抓回来了,你不是想摸它吗,尽管摸吧,把兔毛都摸光了也没关系!”
原来,兔子的四只小爪都被粗布裹得严严实实,不管它扑腾的多厉害,都没了伤人的手段。
舒兰看了看朱元宝,想要伸手,可对上兔子那双红眼睛,突然觉得十分可怕,根本没有之前以为的那么可爱,便往老太太怀里缩了缩,脑袋紧紧贴着老太太温暖的胸口,撇嘴道:“我不摸,再也不喜欢兔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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