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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玉手,程之举感到像是面扑一样,软软的、滑滑的,可心极了。
自小到大,程之举从来没有拉过这样的手。
上一个晚上,程之举没有来得及细看,现在细端详起来,看到姑娘嘴唇边上明显有一层绒毛。
这个带绒毛的嘴唇像谁的呢?程之举一时想不出来。
恐怕姑娘的嘴唇都是这个样子的,管她像谁呢!
程之举想,这回可不能草草了事,要慢慢来。
先打听清楚了姑娘的名字再说。
“那个,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
程之举故做深沉地问。
“问人家的名字做什么?”
姑娘显得城府很深,迟疑着不告诉程之举。
程之举不敢胡为,人家既然不肯告诉自己,那肯定就有不肯告诉的理由,为什么又要问人家呢?人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奥秘谁都会有,就是一湾水,也有不告诉你湾底下有什么的理由和权力。
程之举拍了拍额头,深深地为自己贸然打探姑娘的隐私而懊悔。
“吃饭了么?”
姑娘问
程之举这才想起,昨天一碗疙瘩汤,一直支撑到如今。
肚子还真有点饿。
程之举不好意思说肚子饿,他很明白,这是在自己的家中,姑娘是贵客,好好招待姑娘一下那才是真理。
可是,家徒四壁,姑娘也是看到的,一目了然,没有什么东西能藏得住。
程之举又拍了拍额头,犯了大烟瘾一样,应了一声“哦”
而不是说“饿”
。
不说还好,说着说着话,程之举感觉额头上有汗水滴下。
在人家二次见面的姑娘面前露怯,那多不好。
程之举在心里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姑娘不管不顾,似乎是转眼间,就从身后端上来了一个红漆饭桌,轻轻地放在炕上,眼里满含着怜爱的表情。
不用吃饭,就是这一个表情,这已经触碰到了程之举的“痒痒肉”
,欸乃一声头脑空,简直幸福地产生了敬爱之情。
一刹那之间,程之举好似见到了如来佛,定定地躺在那里,傻了一样入定去了。
红漆饭桌上还是程之举的最爱,几个馒头,一只烧鸡。
烧鸡看样子还是肉食鸡,自己最爱吃肉食鸡了。
本地小公鸡不好吃,硬硬的、柴柴的,咀嚼起来费劲。
尤其是现在这样的饥饿时刻,狼吞虎咽之后,容易发生类似于消化不好的毛病。
的确,类似的事情在程之举这小半辈子里,已经发生过几次,那滋味,不好受的。
肚子填的差不离了,程之举想起了要问姑娘的话语。
“你叫什么名字?”
这样说不够文雅,显不出大学生的水平来。
“我该怎样称呼您?”
这样才够文雅。
于是,程之举喘勻了一口气,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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