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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不慎被小姐偷偷在衬衫领上,留下一个鲜红唇印。
结果被老婆发现,打得一塌糊涂……某人,唉,反正小心点为妙。
别看老太太丢三落四的,可这方面的嗅觉,却比猎犬还锐利。
记得那些在外打工的年月。
有时怕她多心唠叨,和客户租个小房,打几圈下来没及时汇报,都会被她一下嗅出,河狮东吼,不讲清楚莫想睡觉。
更莫说姜,是老的辣!
还好,仔仔细细的检查完毕,没发现自己拉下了什么。
嗯,回家吧!
我也没想到自己,会神差鬼使的走进了“温洲迁脚”
?真是的,这上海城管是怎么搞的?怎么能充许在离住宅区二条街的距离,开什么迁脚店?
这不是活生生的有意让人坠落吗?
白何突然感到毛骨悚然,才二条街的距离呀,要是,要是以后被那小姐认出了自己,怎么办?那小姐不老也不小,有点漂亮也有点温柔。
不多问,只做事儿。
可饶是这样,她也看清了自己的脸孔……如果,啊呀,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啊?汗水打湿了背心,白何惶恐不安的四下瞧瞧。
却碰上了一对死鱼眼睛,呆呆的盯着自己。
白何以为是幻觉,闭闭眼睛,摔摔头再睁开,不禁吓得退后几步,差点儿失声大叫。
的确是一对死鱼眼睛!
确切的说,是一个绻缩在电灯杆下的流浪汉,正死死的盯着自己。
上海之夜,泌凉浸人。
白何穿着二件单衣,风吹过,犹感到周身发冷。
可那流浪汉却仍穿着短衣短裤,蹬一双己看不出颜色的破波鞋,双手侧身抱着自己身子……
“兄弟,对不起,吓着你了。”
流浪汉居然很有礼貌。
“刚从那地方出来吧?”
白何惊骇的脱口而出:“你说什么?”
又急切补上一句:“路过这儿,临时歇歇。”
流浪汉疲倦的笑笑。
“别犯傻啦,兄弟,听我一句话。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就是往那地方跑多了,结果留下一身病,老婆孩子都不认我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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