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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穿越前,他也曾低血过,一瓶可乐下去立马好转,所以,很多东西还是将就适量,并不应该因为喝肥宅快乐水过多而骨质疏松什么的,就把肥宅快乐水打入毒药的序列当中。
这种做法只能说明无知。
而不能从根本上遏制。
喝酒也一样。
但问题是,眼下所处古代,他自然想尝尝古代的酒好不好喝,是什么味道,酒这个东西并不是越烈越好,每一种酒都根据原材料的不同有不同的风味,对应着一个时代的人文风俗。
他喝的酒正是这种东西。
是这份历史的底蕴。
是想要融入这个时代的方法。
所以,他并不好酒。
幸好,嬴政也一样。
酒过三巡,没有菜,干喝的那种。
嬴政也就直接问了。
没什么套路。
起手就是大招:“不知道先生认为我秦国如何,是否愿意来我秦国,与我大秦群臣共事一场?”
“秦国的定论就不用我说了。”
“虎狼之国。”
“天下人都这么说。”
“懂的都懂。”
叶擎苍说了句废话,也是一句实话。
随后,看向嬴政。
说实话,他确实有些佩服。
要不是他跟韩非的关系不一般。
他真的会被嬴政的诚意打动。
不是谁都能在大半夜爬起来,为了争取一个杀手组织,偷偷溜出宫,和这个杀手组织的首领在一起喝酒的,是仅次于三顾茅庐的待遇了。
而且,重点在于嬴政的魄力。
杀手组织的首领跟治国贤才不同。
前者只是办事的人。
后者能改变一国乃至天下。
为了国家的强盛,君王放下架子,礼贤下士,可以理解,但只为一件工具,君王是不会这样做的,更不可能以身犯险,起码常识是这样。
但嬴政偏偏这样做了。
要说不为之触动是假的。
可惜,顶多是触动。
立场不会因为触动而改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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