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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大宝吓出了一身冷汗,倒不是担心有什么女鬼,而是因为现今变态食人的报道也不少见。
我赶紧用纱布擦干了软组织缺损的部位,用放大镜观察了一番,说:“就知道吓人,看这牙印,是小尖牙,显然是有老鼠在啃尸体啦。”
“那就好,那就好。
不过,全身没伤,”
大宝皱起了眉头,“怎么办?死因都没法定。”
“可以说尸体高度腐败,所以无法检出死因吗?”
薛法医开始打退堂鼓了。
我摇了摇头,翻动尸体的腹腔,开始整理死者的肠子。
此时,腐败尸体、粪便加之肠道的臭味已经击破了薛法医的忍耐极限,他满头大汗地卸掉装备,逃出了解剖室。
大宝看看薛法医的背影,鄙夷地摇了摇头。
我笑着说:“忍耐极限和酒量一样,是要靠锻炼的。”
死者的胃里是空的,有弥漫状的出血点,肠道几乎也没有一点儿食糜。
“知道他是咋死的了吧?”
我转头问大宝。
大宝点了点头,指着死者裤裆里的大便,说:“只排不进,饿死的呗。”
我点了点头,说:“凶手是看着死者极度饥饿、虚弱,加之过度脱水、休克死亡的。”
“我就想不明白了,”
大宝说,“一个大男人怎么就能这么轻易地被塞进这个笼子,然后活活被饿死都不敢叫喊一声的?凶手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会是个有枪的人。”
我说,“当然,没有枪弹痕迹,我也只是推测。”
大宝点点头,说:“也有一定的道理,不然不可能这么容易就控制住一个大男人。”
“何止是控制?”
我拿起死者的左手,说,“而且死者还乖乖地把身上的财物都交给了凶手。”
“什么?”
大宝也凑过头来看死者的手,“你这么容易就判断出了案件性质?凭什么说这是一起侵财案件?”
“你看,”
我用手指抹了一下死者的手腕,说,“虽然死者的皮肤已经膨胀了,但是在手腕这里还能看到一些皱褶的印痕,呈规律状。”
“明白了,手表。”
大宝最近的悟性特别高。
我笑了笑说:“不仅是这里,中指的根部有皮肤颜色的改变,可能生前这里戴着一枚戒指。
也就是说,死者可能自愿地摘掉了手表和戒指,交给了凶手。
这么强大的控制力,只有持有枪械才能做到。”
大宝想了想,还是不放心,于是切开了死者手腕、脚踝的皮肤,确实,死者生前并没有遭受过任何约束,仿佛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自愿的。
“可是,他总不会是被人用枪逼着,从县城中心带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的吧?”
大宝说,“那他在路上有很多机会能逃跑啊。”
我低头想了想,说:“不考虑那么多了,说不定是熟人呢。”
“熟人侵财?”
大宝说,“有必要那么复杂吗?还饿死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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