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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宜握上,“这是我的荣幸,秦和宜。”
孟江侧头看着被秦和宜挡住半边身子的童修,“同样很高兴认识你啊,大明星。”
红艳的双唇宛如沾着鲜血,洁白的牙齿透着寒光。
童修笑得僵硬,“孟总好。”
秦和宜蹙眉,“快吃饭吧,面条放时间长了就泡软了。”
“好呀。”
孟江不请再来,表现得比主人自在随行,从善如流地坐下,看着还站着的众人说了一句,“都站着干嘛,坐着吃饭呀。”
秦和宜拉着童修在旁边坐下,让童修隔着孟江坐着,背脊紧绷,初见山药精的感觉就是如此。
梁欢青几个还闹不明白情况,只觉得三个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
听秦和宜说吃饭了,大家也都顺势坐下,有了孟江的出现,吃饭的气氛变得很尴尬,颇有些食不知味。
梁欢青的神经那么粗的人,王环那么呆的家伙都感觉到了怪异,作为最年长、两边都认识的人,梁欢青张张嘴几次想要活跃一下气氛,三番两次带出话题也没有人接下去,只能够闭上嘴巴默默吃饭,伸手想要抓个鸡脚啃啃,摸了半天却啥都没有。
梁欢青迷上眼睛、手抵着瓶底盖那么厚的眼镜仔细看,几分钟前还满满当当的一碗卤味怎么一下子都没有了?梁欢青伸手还去摸,说不定碗底藏着,却只是摸到一手的汤汁。
副手看得尴尬,“老师,没有了。”
“啊?刚才还那么多呢。”
梁欢青推着眼镜不相信,满满当当的一碗啊,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消失,他就啃到一个鸡爪,鸡爪已经完全渗透入味,骨酥肉烂,咬上一口,细细咀嚼,上面的皮肉都轻易地落入到唇齿之间,胶原蛋白丰富,吃起来黏黏的、酥酥的、香香的,就连骨头里面都是稠密的汁水,吮吸半天还有味道,真是恨不得咬碎了吞进去。
梁欢青那个喜欢啊,觉得最好是能够听音乐的时候吃,是贝多芬的艾格蒙特还是莫扎特的小夜曲,他觉得都很适合啊。
亦或是来一曲《茉莉花》,听一首《梁祝》,温一杯青梅酒,晒着阳光就是一整天啊。
但是,现在告诉他,没有了!
梁欢青瞪大眼睛,不满的看着桌边的众人,这个时候眼睛特别好使,堪比探照灯级别。
视线在大家面前的桌面上绕了一圈,最后停在孟江的那儿,“……孟总好吃吗?”
看桌面上的情况,梁欢青光顾着品评卤味的鲜美了,面前就零星堆了一根鸡爪的骨头,秦和宜眼疾手快地给童修多夹了几个放在小碗里头,目前就吃了一个,还有三四个放在里面。
其他几个年轻人受气氛影响,略带拘谨,但吃得并不慢,少的吃了三个、多的都啃了五六个,王环手上的筷子里还夹着半根鸭脖子。
可是秦和宜将高碗装得满满当当的,加起来的数量少说也有三十多,在座的所有人加起来吃得都没有孟江一个人多。
孟江吮着手指,把最后一块鸡骨头扔到前面的骨头堆里面,“嗯,很好吃,难怪味道那么香。”
扭头对秦和宜说道:“你索性给我做饭吧,一个月给你三万,比你当什么劳什子的经纪人强多了。”
孟江吃得多,动作粗莽,但显露出来的不是粗鲁难堪,而是洒脱自然、潇洒不羁,果然还是个看脸的世界,要是武大郎在这儿独霸那么多鸡爪,估计就要挨揍了。
不得不承认,社会地位、一张好颜是无往不利的利器,就连吃独食都吃出了理所当然。
把霸占厨师想法说出来,大家也只是心里面说了一声果然如此,这才是有钱人的手段啊。
秦和宜放下筷子,礼貌却十分坚决地说道:“孟总怕是误会了,我做饭但不是厨子,出再多的钱也没有用的,给小童当经纪人才是我想干的事情。”
“哦,那就算了。”
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孟江也没有发怒,手指动动,指着童修身前的小碗,“不吃也可以给我。”
童修僵硬着一张脸,看着孟江,十分护食,“不行。”
鸡爪是他的,秦和宜也是他的。
孟江遗憾地叹息了一声,“那好吧。”
埋头开始吃自己碗里面的面条,他吃东西的速度很快,没有发出什么稀里哗啦的声音,动作也很豪放粗犷,和艳若桃李的面容是戛然相反的两个风格。
吃晚饭孟江还恋恋不舍,又提了一遍让秦和宜给他当厨子,工资都开到五万块一个月了。
秦和宜再一次拒绝,“不行。”
孟江遗憾地咂咂嘴,“那好吧。”
好不容易把孟江给送走,告别了梁欢青三人,秦和宜、童修和王环三人端着碗筷三人上楼。
王环一脸后怕地拍着胸口,“一直听说m.j.的老总长相漂亮、个性却很恶劣,啥都按照自己的心意来,要不是他玩世不恭的态度,m.j.早就成为华夏第一的娱乐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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