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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他从放在沙发上的上衣兜里拿出了手机,找到惠兰的名字,开始写短信:惠兰,写到这他觉得有点生硬,有点太正式,于是抹掉惠字,又加了一个兰字:兰兰。
他看了看这两个字,觉得比较亲切,也很随意,于是接着写下去。
兰兰,我现在正拿着“英雄金笔”
欣赏呢!
感觉这支笔确实很好,也很适合我用,我非常喜欢!
刚才,我拿着英雄金笔沾着墨水写了你的名字,感觉这两个字写得非常漂亮,就跟你一样那么美,我好像都成为书法家了!
非常感谢你送来的英雄金笔,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你,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我想从此刻起开始努力,争取成为你所希望的“英雄”
。
同时从现在开始,我拿着英雄金笔正式开始练习硬笔书法,每天写一千字,百日后一定会写出一手漂亮的“英雄”
字。
你相信吗?
写完这条短信,南壮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不妥。
短信既有喜欢金笔的意思,也有喜欢惠兰的意思,同时表明了自己受金笔的启发想干点事的决心。
让人感觉很自然,不肉麻,不反感,然后他点击了发送键。
短信发出去了,南壮又想:我这样做是多此一举吗?会不会引起惠兰的反感?她给我送金笔,我给她发条短信表示我的心情和感谢之意,应该很正常。
而且短信里也没有让人反感的肉麻话,也没有那种情郎的表白,不会引起不良效果的。
惠兰收到短信会有什么反应呢?南壮琢磨着,她应该会回一个短信,哪怕是几个字也应该回的,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
南壮没有心思干别的,坐在沙发上开始闭目养神,静静地等待惠兰的短信。
等了几分钟,自己的手机什么反应也没有。
哎,惠兰怎么会没有反应呢?是不是我发出去的短信有不妥之处?他打开手机查看刚才发出去的那条短信,也没有什么呀!
最亲近的一句话,就是“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你,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这句话并不露骨,不会引起反感的。
噢,可能惠兰现在没拿手机。
南壮觉得应该是这个理由,不会是别的原因。
没拿手机自然就看不到我发的短信,所以也就没法回短信了。
那就再等等吧!
他坚信惠兰一定会回短信的。
又过了一会儿,南壮的手机短促地响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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