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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家的姑娘总归不会胜过你,”
楚澍斩钉截铁地说。
难得父亲这么维护自己,楚晴心头一热,不由弯了弯唇。
回到倚水阁,正赶上针线房的王婆子送马甲过来,楚晴挨件看了,见针脚细密做工很精致,笑着让问秋付了所用棉花的料钱,又额外抓了一大把铜钱算作赏赐。
待王婆子离开,紧接着吩咐春喜将马甲送到外院楚晟屋里,然后又指使丫鬟们收拾屋子,将案几换了个方向,原先是正对着窗户靠在墙边,改成了垂直着窗户。
折腾了半晌,等屋子终于安静下来,楚晴才察觉出胸口闷闷的钝疼来。
说是不在乎,可毕竟是真切地因之欢喜过,也憧憬过,岂会半点不走心?
只不过看着父亲那般小心翼翼地转达,又斩钉截铁地保证,不想让父亲担心,也不愿让自个儿失了面子而已。
***
周成瑾收到马甲与信件时,已临近清明节,便是北堡镇再冷,这会儿也草木回青,野花盛开了。
躺在绵软嫩绿的草地上,仰望着湛蓝的天际上悠悠飘过的白云,周成瑾高兴得就如田野吹过的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马甲虽然不是楚晴亲手缝制的,但布料是她选的,想必她已经不恨自己了吧。
而且,终于甩掉了明怀远那个人模狗样的家伙,不枉郑和忙得团团转指使人四处寻找凌峰。
周成瑾惬意地扯了根草叶放进嘴里慢慢嚼着,这两个月鞑靼进犯多次,都被无情地反击回去,这个时节大概是边境最平和的时期,不管是万晋还是鞑靼都忙着春耕,轻易不会挑起战事。
要不要去集市上买几匹布送回去?
这里的织物与京都以及江南非常不同,质地很厚实,做衣裳固然不太舒适,但色彩极亮眼,还有一些银饰,或许楚晴会喜欢。
周成瑾想到做到,一个鲤鱼打挺从草地上起来,牵了马就往外走。
北堡镇不比宁夏镇那么大,但处在太行山脚,与鞑靼人相距最近,集市上会有不少山货和鞑靼人独有的毛皮跟饰品。
周成瑾将马栓在集市旁的大柳树上,斜眼瞥见郑戎与郑和已不知何时跟了出来。
周成瑾颇有些奇怪,他行事向来随意,天马行空的,想起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不太喜欢身后跟着小厮。
可这两人就有这本事,不管他去了哪里,不出一刻钟的工夫准保能跟了来。
即便跟着他俩也不往前凑,郑戎人高马大的,寻常人不敢靠前,而郑和,长相普通的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挤进人群里立刻找不到踪迹。
集市不算大,只约莫两条街长,卖的东西倒齐全,吃得用得样样不缺。
周成瑾买了张羊毛织的花瓣锦的地毯,宁夏人织地毯喜欢用蓝色花纹搭配红色、黄色和月白色,色彩浓烈耀目。
尺寸不算大,长七尺,宽三尺,正好铺在架子床前,夜里要是仓促,踩在上面不会担心脚凉。
周成瑾刚付过银子,郑戎已鬼魅般闪身过来,将地毯夹在了腋下,而郑和也悄没声地走到了周成瑾身边,低声道:“公子,味为先酒楼门口,那个穿灰衣的是安国公身边的幕僚。”
安国公的幕僚,来北堡镇干什么?
周成瑾心中一凛,顺着郑和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个身材瘦削背有点驼,下巴蓄着两寸来长的胡须的中年男子。
男子手摇折扇看似意态悠闲,可骨碌碌转动的眼珠却显示出他内心的警惕与防备,朝着四周看了几眼,踱着方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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