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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海.文.菲墨斯迈进现在的这座院子里时,他的心不是不抗拒的。
当年,他心中最爱的那只雄虫不但没有接受自己的爱恋,还把自己许给他那不满两岁的稚子。
那时的他,心真的很痛!
于是,在雄虫阵亡后,现在的这座院子也就成为他最不想迈入的地方!
菲墨斯承认,自己这一次之所以会履行之前的婚约,确实有不得已而为之的因素。
不过,既然利用了小雄虫,菲墨斯想,自己以后一定会学着真心对待无辜的幼崽,学着去做他的雌虫!
可是,当他看见这只跟在雌父身后,抱着食物啃得欢快的小雄虫时,他的那条名为理智的弦竟然瞬间就绷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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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墨斯少将看来,自己眼前的这只幼崽全身都满溢“不思进取”
和“贪图享乐”
。
他,菲墨斯的雄虫绝不能如此!
可是,更让他痛恨的是,这只小雄虫在看到自己之后,竟然会缩到别人的身后,小手还不忘记扯着对方的衣脚。
虽然,那个别人是小雄虫的雌父!
此刻,他对小雄虫手中扯的那片衣脚突然有了相当不满的情绪!
于是,雌虫的眉头立马皱成了川字,他对小雄虫印象又添加了“胆小怯懦”
的定义。
在虫族,最忌讳的就是三大毛病:不思进取,贪图享乐,胆小怯懦。
似乎,自己的小雄虫把这三个毛病都占全了!
==#
这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
此时,雌虫暗下决心,就算强掰,也得把小雄虫的这些毛病给掰过来。
作为自己的雄虫,不求他战功赫赫,但也必须做到勇敢而又强悍。
至少,不能弱于他的雄父瑞大人!
咳!
让现在只有五岁的小雄虫勇敢而且强悍,雌虫你这是多么高大上的愿望啊?
于是,幼小的雄虫注定要被“悲剧化”
了!
其实一开始,顾唯对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雌虫的第一印象还没有那么糟糕。
有一种女人,天生就是爱酷帅的男人,当然这种“爱”
更应该叫做“纯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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