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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字,丑。”
别卿筠丢开笔,心烦道:“要是有钢笔就好了,这毛笔我哪能写啊……”
等等。
钢笔……
好像也不是不行。
别卿筠的目光落在手边的毛笔上。
*
这边,春雪刚将布娃娃拿到僻静处,点了火盆子烧掉,回头便听见别卿筠在喊她。
春雪应了一声,便急忙跑了回去,哪知道一回屋,就看见别卿筠拿着把小刀,竟是将一管毛笔给削断了。
春雪一惊,忙道:“小姐,那可是前日老爷送来的玉湖笔!”
闻言,别卿筠耸了耸肩,道:“我管他是什么笔呢。”
说完接着削,直到将那笔管的切口处,削成一个尖出来。
看她神态认真,春雪不禁有些好奇:“小姐,您在做什么?”
别卿筠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你等着瞧,我要做一根携带方便,又书写流畅的笔来。”
羽毛笔,是钢笔的前身,通过把羽毛的端面削成斜尖形,再醮上墨汁来进行书写。
别卿筠要做的,就是类似羽毛笔的一种简易蘸水笔。
她将毛笔笔管的切面削成尖,再从中间切出一条细缝。
为了让笔管具有蓄水的功能,她还将笔管的中央给挖空一块,同时塞进一点棉花。
约莫一个时辰后,简易蘸水笔就做好了。
春雪在一旁看了半天,没瞧出这有什么特别的。
她道:“小姐,这是?”
别卿筠冲她一笑,道:“磨墨。”
春雪:“嗳。”
片刻后,别卿筠执着笔,蘸了墨,旋即在纸上上从容地写下一行字。
春雪看着她写,眼睛逐渐睁大。
她惊喜地道:“小姐,这能写字!”
闻言,别卿筠自豪地一挑眉梢,霎时间神采飞扬,灵动非常:“那是当然。”
还好还好,提前看了一眼原身的字迹,加上她原本钢笔字就写得不错,短时间内也能将字,写得跟原身有七八分像。
别卿筠顿时松了口气,心道:这样就不怕穿帮啦,而且写起来还方便,完美!
“我可真是聪明啊!”
听到这句话,春雪登时眉开眼笑,一副天真浪漫的模样:“是是是,小姐最聪明啦!”
她一面说,一面将一本《女戒》给递了过来:“那小姐要现在抄么?”
此时的别卿筠一点也不虚了,立马坐得端端正正:“抄啊,当然要抄。
来,给我磨墨。”
*
半个月后,皇家春猎。
三月初五,是当今周国天子钦定的日子,特此举办皇家狩猎日,文武百官皆可参与,甚至允许官员们携带亲眷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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