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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来公司就跟苏慕林、王子潇熟悉热络起来,为什么最后熟悉的是叶琛?如果顺序换一换,说不定现在她跟叶琛已经成了人人羡慕的情侣佳人了呢。
命运弄人,命运弄人,真是没有办法。
她是不会主动离开王子潇的,除非王子潇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
朱煜的成长经历决定了她最痛恨用情不专、始乱终弃的人,她自然不肯成为那样的人。
但是潜意识里,她知道自己跟王子潇终会分离,而叶琛才是真正关心自己、爱护自己的人。
她本来就在高烧期,一晚上又思虑过多,到了第二天早上,病情不弱反重。
医生勒令她不能下床,叶琛更是请了假专心来陪护。
“不要告诉公司里的人我生病了,好不好?”
朱煜请求道,“他们知道了,估计会有一波人来问候,我不想折腾,就让我安安静静地‘消失’几天吧。”
她心里其实也有一种试探,看看王子潇会不会来看望她。
当时“分手”
的话肯定是一气之下说的,如果他来医院探望,给彼此一个台阶下,两个人就跨过问题的考验了。
另外一层用意呢,她实在是太疲惫了,能从平日的工作中剥离出来“消失”
几天也不错。
什么事都不用去想,跟叶琛过一下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叶琛貌似心情也很好。
早上在医院的食堂打来小米粥、鸡蛋、米馒头、黄瓜小咸菜,黄色的小米粥、红壳鸡蛋、白白的米馒头,加上青色的小黄瓜,颜色鲜明,样子可口,朱煜一见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你不能吃油腻的,我转了一圈才选出这几样,米馒头微微的酸甜,估计你会喜欢。”
叶琛把餐盘放在病床上的小桌子上,把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纸撕掉,递给朱煜。
“我喜欢,非常喜欢!
以前在N大读书的时候,经常能吃到米馒头,毕竟在南方嘛,渐渐就喜欢上这口了。
来了Q市以后,再没吃过,没想到今天竟有这样的口福!”
朱煜说着,不顾烫手,心急地捏起一个米馒头放到嘴中。
米馒头其实是大米发糕,一个个煎的两面微焦的白色小圆饼,软糯香甜,微酸可口。
朱煜吞掉一个,又去拿第二个。
叶琛拍打了一下她伸出的爪子:“小馋猫悠着点,把爪子先拿回去。”
朱煜嘿嘿一笑:“我再吃一个,吃饱了好有力气不发烧啊。”
“你可真会强词夺理,生着病还在这里耍贫。”
“我不耍贫了,我要留着嘴巴吃米馒头,再让我吃一个吧,求求你了。”
朱煜双手合十在胸前,眼睛睁得大大的,用乞求的眼神望着叶琛。
叶琛无奈摇头道:“你啊你,真是个吃货,不过也好,吃货生病应该会复原很快吧。”
他把餐盘往朱煜跟前推了推,又道:“还是先喝点小米粥,吃馒头要细嚼慢咽,别急匆匆就吞下去,有的是你吃的。”
朱煜在他的唠叨声中,幸福地夹起一片米馒头放在嘴里,细细咀嚼,酸甜可口,越嚼越香,人世间的美味大抵如此吧。
今天是个好天气,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进来,照亮了整个房间。
朱煜的长发在眼光下都像是镀了一层金边,变成了半透明的,气色很好,心情也很好。
生病期间,还能这么好,真是难得。
或者,人生就是这样吧,开心了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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