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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个程狼,是程思城的一个儿子,小时候走丢了,被山中的母狼叼回去,嘿,竟然没死,跟着狼群长大,喝狼奶,吃生肉为生,找回来的时候,都不会说人话!”
另一个听得乐不可支,“你男人在军营里,也就是个做大锅饭的,还知道这些?吹牛的吧?”
“爱信信,不信拉倒!”
“哎哟,还急了?呵呵呵呵……”
谢瑜与苟胜走在路上,耳里听到身后大街上,长舌妇们正叽叽喳喳,喧闹声不绝于耳。
谢瑜道:“回去之后,什么也别说,十八……”
又抿了抿唇,停顿须臾,改了口,“主公脸皮薄。”
“哎。”
苟胜低头看他,“洒家虽是粗人,这些还是知道的。”
这天晚上,刘戎脑袋枕臂,趴在卧室的书桌上,整个人精神萎靡不振的,眼睛盯着桌上的烛火,发愣。
一个人走过来,火苗摇晃了一下。
桌面多了一样东西。
熟悉的玉佩,连着精致的穗子,摆放在刘戎的眼皮子底下。
刘戎目不斜视,对眼前之物一点兴趣都没有。
史隘乾叹息一声,“唉……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这玩意你还是还给庄贤吧。
这种随身物件不能乱拿!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又看上人家了。”
“……”
刘戎一点反应都没有,依旧盯着快烧完的蜡烛。
火光渐渐黯淡下去。
史隘乾摇头,叹息不止,捏着袖子,动手拿来一根新蜡烛,将烛台上的替换了。
火光重新明亮起来。
刘戎面前,又多了一样东西。
还是一块玉佩,却比庄贤那块,好上不止一个档次。
即使刘戎这种一点门道不懂的外行人,也看得出这块玉佩,色泽通透,细润无瑕,虽然光秃秃的,就一块,既没有穗子点缀,也没有绳带配饰,但成色一看就是上品,而且棱角边沿都已经打磨得十分光滑,像是已经有些年头的物件,不似新的。
刘戎这回有动静了,盯着那块玉佩,像是见钱眼开,又像是惊奇于它的来历。
与此同时有动静的,是站在书桌旁边的史隘乾。
他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将方才自己摆放在桌上的那块玉佩,给拿了回去,手指刘戎,表情异常愤怒,“你果然是装的!
亏我还想把这玩意当了!
给你换钱……”
他才骂到一半,刘戎刚立起来的头颅,顷刻间又栽倒下去。
史隘乾吓了一跳。
因为刘戎这回看起来,真不像装的。
她仿佛控制不住身体似的,脸先着地,趴倒在桌面上,像滩烂泥。
史隘乾连忙将她又给扶起来,背靠在椅子上,还没开口询问,刘戎已悠悠然飘来一句:
“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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